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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只愛潘多拉

    共和制在古代社會並不什麼先進制度

    古羅馬歷史的一般說法是,公元前509年,也就晚們春秋時代的末期,羅馬人推翻了國王,建立了一種叫做“res publica”(詞意為公共事務)的體制,意為國家大事不再是“君主的事務”,而是“公共的事務”,這一體制被我們翻譯為共和制。

    共和制的特點是沒有君主,權力一般是分散地掌握在不同集團手中,羅馬的特點是三權分立、行政主導。羅馬的三權分立,不是今天的所謂司法、立法、行政的分立,而是人民權力、人才權力和貴族權力的三權分立,羅馬的所有公民,即人民擁有參加平民大會、部落大會、百人隊大會等多種全民投票決定國家大事的會議,這一點跟現代民主制是很不一樣的,今天除了少數把民主玩壞了國家以外,並不是全民參與國家大事的決策,不會讓老百姓來決定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而是實行代議制民主,將決策權交給由老百姓選出來的專業人士負責。而不是讓老百姓來做政策決策,這是政治家不負責任的表現。事實上,羅馬的平民大會的效果並不好,決策水平很差,成本很高,大多數平民對於參加這樣的民主大會,沒有興趣,比如羅馬城中設定的投票點可以容納7萬人投票, 但實際上每次真正來投票的人,不會超過1萬人。

    羅馬共和制的核心是行政主導,國家權力執行的核心是執政官,執政官掌握著一切大權,本來可以做到執政團隊的高效運轉,但羅馬的執政官任期只有一年,而且是雙執政官制,就是同時有兩位執政官,這種奇葩的規定使得行政團隊權力分散,政策落地的執行力很差,今天那個國家要是搞這種執政官制,絕對是找死。

    羅馬的元老院可不是今天的議會、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而是貴族分贓的機構,是貴族精英控制國家的工具,平民根本進不了元老院,元老院保證了貴族在羅馬政治中的地位,保證了他們的權力、財富,實際上是羅馬的寄生蟲。羅馬的共和制,讓大家不只養一個國王,而是養一群國王。

    羅馬的成功,並不是因為他的共和制。羅馬的成功依靠的是他的殖民主義。

    古羅馬和古代的任何一個帝國都不一樣,同時代的波斯帝國也好,秦漢帝國也好,都是普世的帝國主義,至少在原則上、在法律上、在理念上想要建立一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大帝國,而古羅馬則不一樣,古羅馬在擴張的過程中,拒絕建立一個普世帝國,而是以羅馬為中心,透過軍事征服,建立起一個羅馬世界的殖民地體系,這個體系中,羅馬人是人,其他人都是羅馬人的奴隸,羅馬是宗主國,其他地區都是羅馬的殖民地,要注意,羅馬打下來的殖民地,並不是羅馬國家的一部分,他們不是羅馬人,不享受羅馬人福利和好處。這跟秦漢帝國不一樣,秦國打下一個地方,就是設立郡縣,新的地盤變成秦國的一部分,漢朝開拓一個地方,也是設立郡縣,如漢武帝拿下河西走廊,設立河西四郡,四郡跟漢朝治下的其他幾十郡沒有兩樣,都是漢朝的一部分。透過掠奪殖民地的財富來收買羅馬人,武裝羅馬人,給羅馬人以優越感和主人翁精神,所以羅馬人敢打敢拼,戰鬥力一流。

    羅馬人建立起的這種殖民體系,跟當時的秦漢帝國完全不一樣,秦國滅六國後,從法律上來講,秦華人並不比六華人享受更多的權力,當然也不會把六國的財富拿來給秦華人發福利。羅馬的殖民體系,是把殖民地的財富拿來給羅馬人發福利,所以羅馬的共和制,是羅馬人建立起來保證自己的地位的體制。

    羅馬的共和制是羅馬做大做強的絆腳石。也是羅馬人消失的罪魁禍首。

    漢帝國可以滅亡,但漢人不會消失,但羅馬帝國滅亡了,羅馬人就消失了。為什麼呢?因為羅馬的共和制只保障羅馬人,也就是擁有羅馬公民權的人的權力,所以名義上羅馬帝國雖然地盤大,人口多,但只有少數人是羅馬人,因為共和制的羅馬,絕不肯把羅馬人的好處分享給別人,這就是為什麼羅馬部分有識之士,一開始就意識到,要開放羅馬公民權給所有殖民地的人,至少要讓意大人擁有羅馬公民權,擴大羅馬的人口基礎,但是每次投票當然是通不過的,一直搞不定,直到羅馬帝國都要滅亡前不久,把羅馬公民權授予所有的羅馬帝國統治下的人口的法案才透過,這時已經晚了,沒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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