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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無塵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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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374536796071
古羅馬重視民法,如十二銅表法就主要是民法典;古希臘重視憲法,主要研究的是政體的組織和政治制度。
這是因為羅馬顯貴興起之後,大多數公民被排除在政治活動之外,尤其是帝國建立之後,公民的立法權基本喪失,因此對憲法的關注逐漸減少,同時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帝國內各地區之間的交流,商業和民事方面的各種活動需要規範,因此,在羅馬皇帝的的支援下,民商法研究更為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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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真實的人
十二銅表法
羅馬早期成文法
也叫十二表法,是古羅馬國家立法的紀念碑,也是最早的羅馬法文獻。
公元前五世紀時,羅馬的法律還是習慣法,它的解釋權操在貴族法官手裡。法官利用這個權利為貴族謀利益。平民要求制定成文法,經過長期的鬥爭,於公元前449年逼使貴族成立十人委員會(十人團)制定和公佈了成文法。因這個文法刻在十二塊牌子(銅表)上而得名。
十二銅表法基本上仍是按舊有習慣法制定,還是維護貴族奴隸主的利益,但它對奴隸主私有制、家長制、繼承、債務和刑法、訴訟程式等方面都作了規定,限制了貴族法官隨心所欲地解釋法律的權力。十二銅表法反映了羅馬奴隸制的發展和奴隸主階級國家的形成過程
古希臘文明本身就罕有法治和憲政的基本要素,其文明中的相當一部分內容甚至是與近現代法治和憲政的精神根本對立的。
古希臘城邦(國家)至上,權力不受制約;古希臘有較為充分的民主,但缺乏近現代法治和憲政的基本要件;古希臘不具備近現代法治和憲政語境裡的個人自由和個人權利保障。
古希臘與西方近現代法治文明的親緣關係是一種人為建構的產物,其目的是證明建立的這種法治文明是西方所獨有的文明,還要證明這種文明不單當下是優越的,其過去的傳統也是優越的,以體現出西方文化對其他文化的優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