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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認真的馨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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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靜靜238
雙方沒領證而且沒同居,或雖然領了證但雙方沒有同居的彩禮應全部返還。但如果是男方提出反悔的,女方返還彩禮百分之八十左右,應和平分手協商好彩禮問題。
另外雙方領了證目同居,女方提出離婚,一年之內返百分之五十,兩年返百分之四十。
雙方沒領證而且沒同居,或雖然領了證但雙方沒有同居的彩禮應全部返還。但如果是男方提出反悔的,女方返還彩禮百分之八十左右,應和平分手協商好彩禮問題。
另外雙方領了證目同居,女方提出離婚,一年之內返百分之五十,兩年返百分之四十。
1、雙方沒領結婚證且沒有同居生活的或雙方領了結婚證,但實際沒有同居生活的,彩禮應全額返還;但如果是男方反悔的,女方返還彩禮80%左右。
2、雙方領了結婚證,且同居生活的,女方提出離婚的,一年內的返還50%左右,兩年內的返還40%左右;男方提出離婚的,一年內的返還40%左右,兩年內的返還30%左右。如果女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懷孕流產的,在此基礎上再少返還彩禮總額的20%。
3、男女雙方沒領結婚證,但是又在一起同居生活的,同居關係解除後,如是女方提出的,一年內的返還60%左右,兩年內的返還50%左右;男方提出的,一年內的返還50%左右,兩年內的返還40%左右。如果女方再同居期間懷孕流產的,在此基礎上再少返還彩禮總額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