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不動產單元號的唯一性,以及更加方便的判斷,國家將不動產單元號分為四段表示,第一段表示所在行政區劃,第二段表示地籍區和地籍子區,第三段表示宗地號,第四段表示定作物編碼。
1、第一層次為縣級行政區劃,程式碼為6位,採用GB/T 2260 規定的行政區劃程式碼。
2、第二層次為地籍區,程式碼為3位,碼值為000-999;其中,海籍調查時,地籍區可用“000”表示。
3、第三層次為地籍子區,程式碼為3位,碼值為000-999;其中,海籍調查時,地籍子區可用“000”表示。
4、第四層次為宗地(宗海)特徵碼,程式碼為2位。 其中:
1) 第1位用G、J、Z表示。“G”表示國家土地(海域) 所有權,“J”表示集體土地所有權,“Z”表示土地(海域)所有權未確定或有爭議;
2) 第2位用A、B、S、X、C、D、E、F、G、H、W、Y表示。“A”表示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B”表示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S”表示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上),“X”表示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下),“C”表示宅基地使用權宗地,“D”表示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耕地),“E”表示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林地),“F”表示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草地),“H”表示海域使用權宗海,“G” 表示使用權無居民海島,“W”表示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土地(海域),“Y”表示其它使用權土地(海域),用於宗地(宗海)特徵擴充套件。
5、第五層次為宗地(宗海)順序號,程式碼為5位,碼值為 00001-99999,在相應的宗地(宗海)特徵碼後順序編號。
6、第六層次為定著物特徵碼,程式碼為1位,用F、L、Q、W 表示。“F”表示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L”表示森林或林木,“Q”表示其他型別的定著物,“W”表示無定著物。(定著物是固定於土地並不能移動的有獨立實用價值的物。如房屋、地下管道、樹木、溝渠等。)
7、第七層次為定著物單元編號,程式碼為8位。
為保證不動產單元號的唯一性,以及更加方便的判斷,國家將不動產單元號分為四段表示,第一段表示所在行政區劃,第二段表示地籍區和地籍子區,第三段表示宗地號,第四段表示定作物編碼。
1、第一層次為縣級行政區劃,程式碼為6位,採用GB/T 2260 規定的行政區劃程式碼。
2、第二層次為地籍區,程式碼為3位,碼值為000-999;其中,海籍調查時,地籍區可用“000”表示。
3、第三層次為地籍子區,程式碼為3位,碼值為000-999;其中,海籍調查時,地籍子區可用“000”表示。
4、第四層次為宗地(宗海)特徵碼,程式碼為2位。 其中:
1) 第1位用G、J、Z表示。“G”表示國家土地(海域) 所有權,“J”表示集體土地所有權,“Z”表示土地(海域)所有權未確定或有爭議;
2) 第2位用A、B、S、X、C、D、E、F、G、H、W、Y表示。“A”表示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B”表示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S”表示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上),“X”表示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下),“C”表示宅基地使用權宗地,“D”表示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耕地),“E”表示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林地),“F”表示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草地),“H”表示海域使用權宗海,“G” 表示使用權無居民海島,“W”表示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土地(海域),“Y”表示其它使用權土地(海域),用於宗地(宗海)特徵擴充套件。
5、第五層次為宗地(宗海)順序號,程式碼為5位,碼值為 00001-99999,在相應的宗地(宗海)特徵碼後順序編號。
6、第六層次為定著物特徵碼,程式碼為1位,用F、L、Q、W 表示。“F”表示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L”表示森林或林木,“Q”表示其他型別的定著物,“W”表示無定著物。(定著物是固定於土地並不能移動的有獨立實用價值的物。如房屋、地下管道、樹木、溝渠等。)
7、第七層次為定著物單元編號,程式碼為8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