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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調小小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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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桂榮家和萬事興
有宵禁
明朝法律有“夜禁”律。規定明確,一更三點敲響暮鼓,禁止出行;
五更三點敲響晨鐘後才開禁通行。
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京城五十下);在一更夜禁後、五更開禁前不久犯夜的,笞打三十下(京城四十下)。疾病、生育、死喪可以通行。
城市一到晚上,就要鎖上城門,禁止出入城市。城門的鑰匙也要交到地方官的內衙或者交給地方駐軍長官收執,即使是城裡的最高階文官晚上有緊急公務要出城,也要向駐軍長官申領鑰匙。
同時在大街交叉路口上也要攔起柵欄,柵欄開有門,門口有關卡,由官府的衙役看守,不準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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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零九零五一
先說結論,明朝的城市沒有宵禁,從北宋王朝以後,中國的城市便取消了宵禁,這個規定使得城市的夜間經濟得到了充分的釋放,更加的繁榮了商品經濟,明朝的南方城市已經出現了夜停業的商品經營場所,這極大的繁榮的經濟的多樣性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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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似水年華8079
有。在漢代成為宵禁制度。漢代永寧元年(120)漢安帝頒佈《禁夜行詔》,明確要求“鐘鳴漏盡,洛陽城中不得有行者”,深夜時分,城中禁止夜行。
明朝有宵禁的。明朝時期,城門管理衙門,也會嚴格巡查各城門,但對城內管理故較松。實行外緊內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