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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91539104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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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精彩影片片段餘小波
1、鹹吃蘿蔔淡操心:部分城市居民反對農民帶著土地進城!
最糟糕的農民是賣了地進了城得了戶口,戶口上的福利卻沒了,有一種聲音很刺耳,有不少的城市居民持有一種態度:一如既往的地主階級代言,給戶口了,在公共福利上就和市民一樣了,還能分地,是不是就是人民內部不平等了。總幻想著家鄉的既有利益不放手,還要討要新的利益。社保房子是每一個市民都有的麼,答案是否定的,憑什麼進城的農民一定有?
意思很簡單明瞭:城市的保障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憑什麼農民進來了享受城裡的各項福利,還要死守農村的各種“既得利益”?這不就成了新的城鄉不平等嗎?這樣農民不就成了“特權階層”了嗎?
這種意見很出人意料,因為目前關於是否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市場關注的重點是政策是否會放開並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
沒想到在這個問題上的吃過群眾-城裡人卻有人說反對了!
2、掰開了揉碎了:能否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
從集體所有制的制度設計上看,農村各種土地等權益的分配是以成員權為基礎分配的。但是成員權的確認標準卻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定義。農民集體成員的認定都是地方政府在中央的大原則下的延伸認定,一般是根據戶口、居住、對集體的貢獻等因素綜合認定。
成員權就是一種排他權,因此從集體所有制的制度設計看,如果農民全家進城不再需要依靠土地收入,那麼理應從集體退出。
但問題是,農村集體成員的退出同樣是村規民約,土地管理法中僅有明確了一種情況需要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那就是“全家進入設區的市”落戶。這個不太合理清晰的界定,並沒有提及宅基地,也沒有考慮到進城農民能否脫離農業獨立生存等綜合因素,略顯草率。
城鎮化說白了就是農民進城,農民進城對經濟發展有利,也是未來的發展趨勢,按照75%的城鎮化率,這個目標顯然仍然任重道遠,還需要2億農民再進城。
農民進城的最大顧慮,就是農村的土地權益是否被當做進城的代價。對於農業這個數千年的“土裡刨食兒”低利潤行業,進城是一個大風險的事情。
因此,旗幟鮮明的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必須且急迫!
3、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才是最大的公平:城鄉二元分割的制度,城市是受益者!
怎麼去反駁小部分城裡人眼紅農民帶著土地進城?這得從歷史中去找答案。
城鄉分割的制度設計之初,城裡的房子是分配的,工作是分配的,養老是單位要管的。
農村是這樣嗎?房子是自己攢錢蓋的,工作就是種地,養老就是靠兒子。
隨著社會的發展,商品房市場化已經20年,但是別忘了,目前市場上的純商品房佔比不到30%,大部分還是福利分配的房子。目前城市的養老金改革,很多原來沒有繳納過一分錢養老金的人也在領著不菲的養老金,由全國的專家醫生看病。
而這些年農村呢?蓋房子還得是自己花錢,每個月幾十塊錢養老金幾乎可以忽略,看病也只能找農村的赤腳醫生。
不可否認,二元的城鄉制度,城市這些年是純粹的受益者。
工農業剪刀差完成了工業化的原始資本積累,是犧牲了農民的利益補貼城市。
農村的“廉價”土地徵收,是農村的土地在支援城市的建設。
2.8億農民工進城打工,是農村的勞動力在支援城市建設。
幾次上山下鄉,又是農村無條件承接了城市的過剩人口,確保了城市的穩定。
農村的存款透過銀行體系,也流入到城市的建設中,而農民卻幾乎沒有貸款的途徑,土地不行、農房也不行。
而中央正是站在歷史的高度,先後做出了新農村建設、美麗鄉村、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等一系列城市反補農村的工程。
那些鼓吹必須放棄土地權益才能進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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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恩盈宇宙大彭神父
為什麼年輕農民不種地?是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土地。為什麼老農民種地?因為他們分到了土地,所以要種地。說到農民有土地也要分開來說:八十年代以前的農民是有土地的。九十年代以後的農民是絕對沒有土地的。因為土地被八十年代以前的農民全都分走了。土地是國家的,也沒有繼承說。所以九零後的農民與城裡人一樣,必須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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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談說心聲
人要生活,不進城掙錢靠什麼生活?上世紀81年之後出生的人是沒有土地的,娶回來的老婆也是沒有土地的,沒有土地就必須進城打工,到工廠打工,到經商的老闆那裡打工,到建築公司打工,到城裡打掃衛生,到有錢人家當保姆,當搬運工,等等,凡是出力幹活,有錢掙都幹,農民進城是有很多活幹的,為城市的建設發展是有很大的貢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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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王砸壇
農民進城不是今天才開始的,早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就有農民進城務工了,只不過那時農民基本上是半工半農。農閒出去打工,農忙回家種地。
後來隨著城市工業化的不斷髮展,城市規模不斷擴大,給進城農民的工作崗位也就越來越多。所以從九十年代開始就有農民不再回村種地,常年生活在城裡了。
農民在城裡可乾的工作很多,一般文化技能要求不高的工作崗位都能看到他們的身影:
1)建築工地
農民未進城之前一直在農村種地,一貫能吃苦耐勞的他們大部分選擇了建築工作。因為工地上雖說苦點累點,但工資相對高點,而且有些農民本來就會一點瓦工、木工手藝。進入工地也算是“對口專業”了。
2)工廠車間操作工
隨著城市的擴大,工廠也越來越多,城裡工人已經滿足不了大量的用工需求了。進了城的農民正好填補了這些缺口,現在好多車間裡大部分都是農民工。
3)個體工商戶
4)學習一項新技能
有些年紀輕一點的農民,透過學習,取得了某些領域的操作資質,像駕駛證,剷車證等。他們從事物流交通、倉儲管理等方面工作,累是累點,但工作穩定。
5)擺地攤
地攤經濟最近才放開比較火,但是沒放開之前,地攤一直是存在的。城市人員多且集中,有些農民進城看到了商機,從批發市場搗騰一些衣帽鞋襪、小飾品、水果等小商品,拉著三輪車走街串巷叫賣。雖說一直和城管玩著躲貓貓,但收入比在廠裡打工還高。
其他的像環衛、快遞、送餐等等,都活躍著農民工的身影。
農民進城是大勢所趨,國家也引導支援農村富餘勞動力進城務工。一貫吃苦耐勞勤儉節約的農民在哪都能生根發芽,謀得一份不錯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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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的第一次修訂是在1988年,完善了土地管理制度,提高了土地使用的效率。該次修訂的一大改變在於對土地有償使用已問題的闡述,更加適應了市場經濟的發展。這次修訂取得了歷史性的進步,深刻踐行了從實際出發、大膽改革的原則。
就在10年後,《土地管理法》迎來了第二次修訂。20世紀90年代末期,中國耕地保護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開發區熱、房地產熱導致耕地面積銳減,人地矛盾日益尖銳,1988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已經明顯不能適應加強土地管理。1998年8月29日,第九屆全華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修訂並透過的《土地管理法》於1999年1月1日施行。在這個檔案中,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加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的措施,決定在凍結非農建設佔用耕地的同時,完成《土地管理法》的修訂工作,同時也提出了修訂《土地管理法》的重要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