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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尹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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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隴上江南ZYW
工作場所應該是消防重點部門,嚴格檢查火種出發點是正確的,方法可以改進,為了保證大家和你自身的安全,在沒有更好的行之有效的辦法時,應該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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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湖湘客
首先,應指出這是一種侵犯人身自由的行為。單位領導沒有執法權力,無權對下屬員工進行搜身。不管理由如何冠堂皇。
由於工作性質的不同,涉及到生產安全和人身安全,有些單位明令禁止危險物品帶入工作範圍,包括香菸,打火機,香水,含酒精類的飲料……,這是對廣大員工的生命安全負責。也是對企業和國家財產負責
單位及單位領導這麼做,出發點和目的都是好的。只是行為上欠妥,值得啇榷。
面對單位領導的這種違規違法行為,儘管目的如何正確,我們該怎麼辦?
硬抗是不行的。單位的規章制度不是針對某一個人,更不是針對特定的某些人,無規矩不成方圓。必要的規章制度用來規範人們的言行,是有益於大家的。硬抗的結局顯而易見,丟失工作機會。
逆來順受也不行,這會助長這種違規違法風氣,甚至會招來得寸進尺,遭受更大的委屈。
我們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這種侮辱人格的行為,或者透過單位工會組織來進行溝通,協商解決。
企業單位的規章制度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更應遵守,要做到兩者的有機統一。企業單位的規章制度不能與國家現行法律發生衝突,當發生衝突時,必須無條件的以國家法律為依據為準繩。
單位的一切規章制度,在確保所有員工及企業的生命財產安全的前提下,要以人為本,體現最大的人性化。
也只有這樣,企業才會有長足發展。實現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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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葉1309197
工作性質不一樣,所以一切都是正常的,你要是在澡堂子裡給客人搓澡,能穿西裝嗎?你要是開飛機的能讓你隨便上飛機嗎?你要是兵工廠的,下班能讓你帶槍回家嗎?你要是印刷人民幣的,下班能不搜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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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馳突孤燕
倒地翻滾大叫領導打人!我們這有人這麼搞過!不要怕把事情鬧大,今年七月份的時候,我們這的勞務工聽說年底會被解除合同,工作那叫一個不配合,下班時間一到,直接離崗,管它工作完成不完成,吃飯時間,不吃飽就算是急活也不當一回事,最後領導也只能安撫!關鍵是我們這的崗位操作人員短時間培訓不出來!獨立操作至少得三個月!我們這的領導怕出事,每年有事故指標,過了就換領導!你要是有不幹的想法,可以抓住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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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俺是王木頭
沒毛病!特殊工作就得遵守勞動崗位紀律,比如:印鈔廠的、天然氣罐站加氣兒的,加油站的。煙火手機都不能帶進車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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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跟你所從事的工作性質有關係,但如果領導用搜身,掀衣服的方法檢查也不妥,好象有點屬於“侵權行為”,你可以向領導提出自己的意見和看法,相信領導會接受你的意見並加以改進,但如果領導拒不接受,那你也沒有必要再繼續幹下去,因為不懂得尊重員工的領導也不值得留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