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還復求

    建議需要謹慎購房,車庫用途是屬於倉儲用地性質,要改住宅需要先變更土地性質,倉儲用地變更為居住用地後才能變更房證上的用途。

    需要在國土局變更。

  • 2 # 執著的高山Fy

    住宅小區車庫的土地性質是業主共有的國有出讓土地。小區內車位在法律性質上屬於小區業主共用的附屬設施,但是,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狀態也分為兩種:一種是隻能為全體業主共有並且公用的附屬設施,如公用綠地、道路等;另外一種是可以單獨為特定人所有的附屬設施,但以定期收費為條件向全體業主提供服務,或者該特定人的範圍必須是業主。小區內車位就屬於後一種附屬設施,可以單獨為特定人所有。

  • 3 # 執中bj1

    既然無法辦產權證,說明車位的原始權屬不是開發商的。

    一般情況下地下車庫大部分屬於人防工程,即國有設施。但由於建設成本是開發商承擔的,政策法律允許開發商進行出租以彌補成本。

    有些開發商給出租行為戴上了出售的假面具,只是為了一次性獲得較大利益,並不能改變其出租的實質。

    由於出租期限受法律限制,最長不能超過廿年。所以購買者心裡要明白,這就是長租而已,廿年之後仍然不會有產權。

    業主要停車,不得不"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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