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2657938849654
-
2 # 使用者7717751817638
能 。
鐵路部門規定:攜帶品的長度和體積應適於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邊,不妨礙其他旅客就坐或通行。攜帶品的外部尺寸(長、寬、高的總和),最大不得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的長度不得超過200釐米;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應收包裹運費;危險品交最近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另外,如果需要帶的物品比較多,最好前往車站行包房,辦理行李託運。所以你的箱子是可以帶上火車的。
-
3 # 使用者287628891135
不能
只能攜帶27寸及其以下的箱包,否則託運。
動車旅客可以攜帶長60釐米、寬35釐米、高35釐米以下的物品上車(長、寬、高相加不超過130釐米,高鐵可以160釐米),桿狀物品的長度不能超過180釐米(重量沒規定)。可以帶行李每件的最大重量為50千克,體積以適於裝入行李車為限,但最小不得小於0.01立方米。攜帶品由旅客自行保管,對超過規定的攜帶品,應提前辦理託運手續。
一般情況下,動車組車廂接頭處都有放大件行李的區域,只要乘客把行李箱能帶上動車組,乘務員一般都會給予妥善安置,這個大家是可以放心的。但時,乘客還是儘量攜帶小一點的行李箱,免得上不了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