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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熬過漫漫人生

    要帶禮物。女孩第一次見男朋友媽媽,出於禮貌,肯定是要帶禮物的,並不是說要帶非常昂貴的禮物,你可以問男朋友他媽媽喜歡什麼東西,這樣就可以買到媽媽稱心如意的禮物,送人禮物並不是要價格昂貴,而是要能夠讓對方滿意,這才是好的禮物

  • 2 # 使用者9114224026271

    一定要的,因為中國的傳統禮儀,首先作為晚輩去見長輩從習俗來講都會帶上禮物。而作為女朋友來講,見男朋友的媽媽就更應該帶上禮物,這是一種禮貌,更是一種家庭教養,因為這充分體現了你對長輩和對男朋友應有的尊重,所以一定要帶上禮物。

  • 3 # cxh333321

    女孩子到男朋友家鄉出差,準備去見男朋友的媽媽,當然要帶禮物了。我們華人的習俗,就算是普通朋友異地走訪,多多少少也要帶禮節性的點禮物。現在這個女孩要見的是男朋友的媽媽,也就是未來的婆婆,不但要帶禮物,還要透過男朋友瞭解一下帶什麼禮物合適,初次見面,第一次的印象非常重要。

  • 4 # 使用者2601102308017

    因為你去帶不帶禮物,也代表你媽媽的態度。

    至於到底怎麼處理,要看人,特別是看你未來的婆婆。在人情上拿捏好分寸,不能太過。如果是上門去玩的話,禮物不用太重,另外你需要把你媽撇清。比如你可以告訴他媽,剛出差回來,直接過來的,言下之意你家裡還不知道你這次上門。你自己準備點小禮物,比如絲巾,說是你自己給她選的。

  • 5 # 遊離922

    我覺得吧,男朋友媽媽受傷住院,去看望去看望她是應該的,但是去照顧她就算了吧!沒有那份閒心,也沒那個義務。而且,你們才交往二十來天,他怎麼有臉提讓你去照顧他自己的媽媽,難道是因為他臉皮比較厚?或者覺得你已經非他不可?對他提的任何要求都會答應?要我這暴脾氣,沒一巴掌呼他,算是給他留面子了。

    不要跟我說他工作忙,沒時間之類的話,難道你就沒工作,時間很多?女孩子還是不要過分主動的好,不然辛苦的是你,到時候別人還怪你沒照顧好他媽媽,那就得不償失了。可能你覺得去照顧他媽媽,給她留個好印象,往後好相處。別傻了,姑娘,婆媳關係自古由來已久,不是你一兩次的示好就可以改變的。

    在我看來,不管交往多久,哪怕三四年,只要沒結婚,就沒有照顧她媽媽的義務,他也沒理由說出那種讓我照顧他媽媽的話。即便他媽媽真的需要照顧,他自己也沒時間,照顧他媽媽的話也該由我自己提出來,而不是他叫我我去做。這還不是他們家的人呢,就知道使喚人了,以後結婚了還了得,不得事事都叫你。你覺得這樣的人,你放心把自己交給他嗎?

    最後,我想說的是,該拒絕的時候一定要拒絕,尤其是這種不合理的要求。不要擔心拒絕了,會讓這段感情走向終結,當他提出這種無理的要求的時候,就應該做好被拒絕的準備。如果說就因為這件事,他跟你分手了,那他也不值得你繼續耗費青春,相信我,未來有大把的好男人等著你!

  • 6 # 快樂使用者無名

    要我說,連去看一下的行為都要斟酌斟酌。要是這男朋友能提出這種要求,勸你連朋友處不處都要考慮考慮。當年我跟我老公也是處朋友,不過已經處了好幾年了。他哥結婚,家裡有座堂客,也要準備飯。哥倆差了兩歲,我老公上學早了他哥晚了,最後我們還是高中同學。但是當時都知道是物件,不過雙方家長都沒見面,所以我是以同學名義去的。不過我那個準婆婆居然讓去去廚房幫廚打下手。首先派得活是扒蒜。我不吃蔥蒜,在家這個活我媽都不找我。當時屋裡還有他哥的幾個女同學,(我也都認識,我們都是一屆的)她也沒叫她們去。直接讓我去。憑什麼?!我那個時候的男朋友我老公看見了他去把蒜扒了,然後把我帶走了。要是他跟他媽一個想法,我肯定提分手。我還巴不得提分手呢!處夠了,那時候談到第五年戀愛,之後又耗了三年多才結婚。中間膩了想不談了,他不幹,給我這個機會我肯定利用。後來能談到結婚絕不是看公婆如何,只看我老公的態度。相信我,就看男朋友對你態度,就知道這個人你往後嫁了,是過得舒心還是鬧心。

  • 7 # 沈鐵

    應該去,我好朋友(女)跟他男朋友交往一週,男朋友媽媽走路摔倒了,骨折住院一個月,當時他男朋友正在事業發展期,經常出差,男朋友的姐姐懷孕需要休養,沒辦法只能讓我好朋友去幫忙照顧他媽媽。

    我朋友想既然在一起了,以後就是一家人,照顧就照顧吧,反正自己平時工作也不忙,於是跟單位請了假就天天呆在醫院照顧他媽媽。他們一家人對我朋友印象非常好,也非常感激我朋友,他媽媽甚至私下跟他男朋友說,這姑娘不錯,以後跟人家好好交往,對人家好點,後來結婚了,他們家人對我朋友一直也很好,他老公事業做得越來越好,整天在外面忙工作,忙出差,很少照顧家裡,我朋友結婚後基本就不工作了,每天就是照顧孩子,照顧老人,典型的賢妻良母。

    結婚大概四五年吧,突然有一天他老公跟她提出離婚,她很驚愕,但是沒辦法,她老公態度十分堅決,本以為她婆婆家人會為他說話,結果表態的時候就開始含糊其辭了,我朋友一怒之下離婚了,現在一個人帶著孩子,前夫每個月給孩子點撫養費基本不夠幹啥的,她找工作找不到理想的,自己想做生意也沒有那個能力,生活很無奈。

    再後來他前夫生意失敗了,欠了很多錢,找她幫忙,她沒有理會,因為她知道,她在他們家人眼中,有用時是個好老婆好兒媳,沒有用時就是個陌生人!所以,不論結婚還是談戀愛,獲得對方尊重和愛戴,是靠你的自立自強,而不是討好對方。

  • 8 # Longsuixinyuan

    你願意去就去吧!不過在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你是否打算跟他走下去?如果還尚在考察,還沒有定奪的情況下,還是不要這麼上趕著吧!

    你男朋友真的很會安排,我感覺在他的這種安排之下,就沒有包含著尊重你的意思,你還是剛剛交往,兩個人的未來還沒有定下,你怎麼可能 就過去伺候著呢?

    而且你知道伺候人的概念嗎?

    伺候一個住院的人,各種操勞的,各種不堪入目的。

    所以,我感覺,如果沒有定下來或者感情剛剛開始的情況,你真的不能過去伺候的。

    像我知道的一個女孩子,她在談戀愛的時候,就知道了未來婆婆身體不好,就常常帶著各種營養品過去看婆婆,還在婆婆家各種做家務,婆婆很開心,於是,結婚後,家務活幾乎全是她的了。婆婆身體好或者不好,也全是她的活。

    她直言特別後悔。

    她不是後悔自己太能幹,而是婆婆身體不好,真的就是不但不能幫忙,還得抽空伺候著婆婆呢!

    所以,你還是自己考慮吧,有些事情,並不像你想象得那麼 美好!

    我感覺,你這個物件有問題,他不應該讓你,一個才認識二十來天的姑娘,就去伺候一個住院的人!
  • 9 # 幸福魚兒

    才交往二十幾天,估計連雙方父母都沒見過面,沒有正式的確定下來。既然這樣,自己趕鴨子上架的舔著臉皮去照顧,我覺得未免太把自己不當回事了。這樣做的下場,只會是讓人覺得自己好欺負!

    我覺得,這事兒,完全急不得。你現在是和你男朋友正在交往,而他的媽媽腿受傷住院了,作為你,確實是需要去趟醫院。但是,僅限買點東西過去看看而已。

    不管你們倆將來是否能在一起,這麼做,是仁至義盡。他媽媽受傷,你盡到了一個晚輩該做的,過去看看。但是,你和他才交往二十幾天,他就開口讓你去醫院照顧他媽媽,這就讓我有點看不懂了!

    他,究竟把你當成什麼了呢?免費的保姆,還是可利用之物?可能是我這個人多心了,我怎就覺得他的動機不太純呢?

    交往二十幾天的女朋友,就喊著去醫院照顧他媽媽,這樣的男人,我覺得你也可以遠離了。

    他家難道就沒人可以去照顧他媽媽嗎?他是他媽的兒子,他完全可以去啊?再不濟,請個護工在一邊照顧,不是也可以啊。幹嘛非得讓你拋下工作和自己的事情,去照顧他媽?

    你信不信,你這次,一旦點頭同意了,以後你就等著悲劇吧!不僅是他,連帶著他媽媽,肯定都不會對你太高看的。畢竟,一個女孩,才交往了二十幾天,就可以放下身段去照顧還不知道究竟是不是準婆婆的人,這樣的女人,完全可以當保姆了!

  • 10 # 落花憶夢oo

    和男朋友交往二十幾天,他媽媽腿受傷住院,男朋友讓我去醫院照顧,明確告訴你,對於你男朋友這一要求,還是委婉拒絕的好,不過,要拿上適當禮品,去看望你男朋友的媽媽,這是必須的!

    和你男朋友才交往二十幾天,就要讓你去醫院看望他受傷的媽媽,這莫免有點兒操之過急,再說,就算她是未來準婆婆的話,現如今這個階段,也不應去照顧呀!沒義務,沒責任,憑什麼?

    你愛的是你男朋友,倆人可以彼此相親相愛,以至喜結連理!和男朋友的媽媽並沒過多瓜葛,你僅僅是你男友的女朋友,僅此而已!還沒到愛屋及烏的地步吧!

    所以,當不去醫院照顧受傷男朋友媽媽時,要找出適當理由,委婉拒絕。以免影響倆人感情。但必須要去醫院看望男朋友的媽媽,站在和男朋友結交相愛的份上,要多陪陪老人。

    為此,為人處世,要多思多想,要有自己的主見,做自己該做的事!戀愛裡的男女,滿腦子都是對方,不要失了方向,亂了分寸!

    綜上所述,假如你男朋友是一個通情達理的人,你倆又彼此深深相愛,那麼,他會理解你的這一決定。

  • 11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和男朋友交往二十幾天,應該是相親認識的吧。20多天相處,還是在互相瞭解的階段,最後能不能走上婚姻殿堂,還是一個未知數。談了十來年的男女朋友,還會一蹬兩散呢,何況你們才交往了二十幾天。

    你男朋友的媽媽病了,住進了醫院。作為女朋友,帶了東西,去看一看就很不錯了。而你的男朋友卻要求你去醫院伺候他的媽媽。這確實有點兒強人所難了。

    初次交往,都想給對方留下比較好的印象。說話做事,要同情達理,不做非分要求,免得引起對方反感,這應該是男女朋友交往時的一個基本原則,我想這對於你的男朋友來說,他也應該是知道的。

    不知是你的男朋友在你的面前有優越感,或者是其他原因。在你們相處只有二十幾天後的時候,就向你提出了伺候他媽這樣的非分要求,這是不明智,也是不應該的。別說你做為一個女朋友,是沒有贍養他的父母的義務,就是真做了他的媳婦,你也是沒有責任和義務去管他的媽媽的。他這樣做,是對你的不尊重,也是對你的一種非份要求。

    還在談物件的初級階段,他就對你這樣,這應該是絕對不能允許的。我想你應該果斷的拒絕,向他說不的。如果因此他離開了你,也是沒有什麼值得惋惜的。

  • 12 # 湘江源

    我覺得題主提出來的這個問題,值得探討和深思!

    和男朋友交往二十幾天,雙方可能都還不怎麼了解對方,只是停留在表面,假如,你對男朋友暫無好感,不來電,不去招呼,找個合適的理由,委婉拒絕,也不過份,沒有人會埋怨和指責你!

    假如,你覺得男朋友與你比較投緣,屬於你心儀的物件,透過二十多天的接觸,覺得有進一步瞭解和發展的必要,我想正好藉此機會,一是建立與未來準婆婆的良好關係,在婆婆落難之時,及時伸出了援手,盡到了孝心,利於今後家庭和諧!二是藉此機會,對男方的家庭狀況和成員之間的性格和個性,有一些進一步的接觸和了解。透過一段時間的真正接觸和了解,感覺的確不錯,對於你們的關係升溫和儘快融入其家庭有好處。感覺不行的話,也正好透過這段時間的接觸,使自己對對方和家庭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瞭解,利於自己作出正確的決擇,雖說耽誤了一些時間,但收穫的是真相,這也不吃虧!

    總之,具體如何做,還是你自己拿主意,誰也無法用道德綁架你,畢竟是準婆婆,不是親婆婆!

  • 13 # 葉蘭618

    和男朋友交往二十幾天,他媽媽腿受傷住院,男朋友叫我去醫院照顧她媽媽,我該去嗎?

    才交往20多天而已,說好聽一點男朋友,說句不好聽的只是普通朋友而已,這男孩子也說得出口,男孩子媽媽腿受傷住院,你剛好做兒子盡孝心的時候,那是不挺好的,還讓才交往20幾天的女朋友去照顧,女孩子要想清楚,才交往20多天男朋友,他就讓你去照顧他媽媽,比如說你以後真正的嫁給他了,男孩子他會怎麼使喚這女孩?不是去不去,根本上不和邏輯,女孩子要想清楚呀,不是去給男孩子的媽媽當護理工

    我的建議是不要去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 14 # 女士2008

    我認為男朋友真正有思想,這事都不應該告訴你,和他交往二十幾天,告訴你,讓你怎麼辦?好好想想,找個理由不去是對的,如果你不去,他表示不高興,就不要交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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