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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寡人疾其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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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約翰
不可能。
雖然同樣名字都叫做“內閣”,但此內閣並非彼內閣。明朝的內閣和英國的內閣完全不是一碼事。
所以君主立憲的基礎是國會,國會的權力基礎是民主制。以明朝的政治結構,沒有外力影響或者重大變故的話,一千年都發展不出責任內閣制。
明朝的內閣首輔及閣員,由皇帝任命,對皇帝且只對皇帝負責。所以明朝屢次出現過如萬安,嚴嵩,溫體仁這樣迎合皇帝有術治國理政無方的內閣首輔。而英國首相(或日本等君主立憲國家)是由國會多數黨的黨魁擔任的,是經過黨內角逐和民主票選選出來的,並不需要迎合任何人,能力是第一位的。
更重要的是——明朝的內閣,沒有決定權。
萬曆朝的內閣首輔葉向高曾經感嘆過,內閣大臣,有宰相的名義,卻根本沒有宰相的實權。因為內閣上面還有一個機構——司禮監。
明朝內閣雖然有權,但是有的只是建議權,並沒有決定權。只不過大多數時候皇帝並不會否決建議而已。但歸根到底,明朝內閣並不能形成任何一封命令。內閣只能對奏章進行批註,被稱作叫“票擬”,票擬只有通過了司禮監的批准才能形成命令,司禮監的批准被稱作“批紅”。這是內閣的有名無實之處。
從這看來,明朝的內閣只是皇帝的一個高階秘書處而已,和獨立自主的責任內閣完全不同,幾乎不可能發展為責任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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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剪個輯呀
我認為還是不可能發展成君主立憲的。
明朝內閣最開始其實就是皇帝的秘書機構,他和國外的那種內閣有著本質的區別,而且明朝內閣的權利真的是不大。不管你內閣首輔有多牛,皇帝只要一句話,你不是被罷官,就是被下獄,而且明代的特務機構還很發達,內閣沒有獨立自主的權利,綜明一朝,內閣權利最大的時候就是張居正改革的時候,那個時候他利用考成法控制住了言官系統,權利還算大,但是那也是在李太后和小萬曆的支援下,張居正死後,一切改革又恢復從前。內閣只是皇帝的秘書。皇權永遠凌駕於內閣權利之上。
所以,就算再給明朝二百年,它也發展不成君主立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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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作家金滿樓
對於這個問題,簡單的回答就三個字:想多了!
明朝內閣制建於永樂元年,也就是明成祖時期,其選派入值文淵閣的七人(解縉、黃淮、胡廣、胡儼、楊榮、金幼孜、楊士奇),金幼孜即本人先祖。
從這個角度來說,筆者來答這個問題最合適不過了。
但是,儘管如此,筆者還是不得不給明粉愛好者們潑一瓢涼水,什麼明朝內閣制發展下去會成為現代內閣制,甚至成為英國那樣的君憲制國家,不過是一廂情願罷了!
很簡單的道理,明朝搞內閣制是為了削奪沿襲已久的宰相權力,是為了加強皇帝的集權而不是分散皇帝的權力,如果連這個都看不到,豈不荒謬!
當然,這也難怪有些人看走眼了或抱有幻想,那就是明朝的皇帝奇葩比較多,比如不上朝不理政還活得久的嘉靖、萬曆,還有正統、正德之類的。
正因為這些皇帝瀆職、怠政,這才使得明朝內閣承擔了皇帝的責任,有名的首輔權臣,如其中有名的首輔如張居正如嚴嵩等,給人的錯覺是內閣權力很大,甚至可以約束皇帝。
但是,很遺憾的告訴大家,這不過是因為明朝皇帝瀆職怠政造成的假象罷了。
事實非常清楚,從皇權制度上說,皇帝才是至高的權威。只要皇帝一句話,什麼內閣、什麼首輔都等於零,而這是由中國傳統政治的基本結構決定的。
從這個意義上說,把明內閣比同於西方現代政治制度的內閣、假想內閣首輔能夠約束皇帝,無疑是一種白日夢囈。
太簡單不過的例子,崇禎的強勢就是明證,管理內閣也好首輔也罷,哪能頂不過皇帝一句話呢?
如果說內閣真的有制度約束力,碰到崇禎這種稍微強勢的皇帝就立刻土崩瓦解,更何況是朱元璋、朱棣、康熙、雍正、乾隆這種有為之君呢?
還輪得到你什麼內閣、什麼首輔說話的份?這不是找死嘛?還奢談什麼制度約束?
以此而言,明清皇帝透過設立內閣制、軍機處是加強了皇權,而不是相反。
換句話說,很多明朝愛好者所陶醉的所謂明內閣是什麼西方君憲制的萌芽,好了,該醒醒上班、上學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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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洋水兵
其實就是四個字,天方夜譚。
君主立憲制下的內閣屬於責任內閣,跟明朝的內閣是兩回事。在這裡先科普一下什麼叫君主立憲,君主立憲說直白點就是法治,全國上至君主下至平民都要依法行事。至於君主立憲的政治制度,雖然各個君主立憲制國家細節上有所不同,其實也大同小異,都是選出代議制議會和對議會責任內閣,同時還要選出不受內閣和議會管轄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為了防止其中一家權力過大,還要進行分權制衡,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
明朝的內閣屬於君主專制的產物,這個內閣說到底不過是皇帝的秘書班子,和西方負責行政的責任內閣壓根就是兩回事。更何況明朝連一部憲法和一套完整得法律體系都沒有,君主立憲實在是想多了。
同理,西方能發展出君主立憲制同資產階級的興起不無關係,而資產階級的產生是以西方商業文明以及封建制度有關。資產階級和封建領主為了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君主的侵害,因此必須要透過法律的形式規定君主的權力範圍以及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以法律作為契約來維繫這種關係。當然,契約精神也是一個法治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
反觀明朝這種皇權高度集中的君主專制王朝,根本沒有西方君主立憲的基礎,有的只不過是把全國老百姓馴化成農奴以及官吏這種高階奴隸,更遑論法治、契約、以及分權制衡了。所以明朝能發展出君主立憲這種說法,真是可笑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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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枚明粉
絕對不會發展為君主立憲,君主立憲是虛君,責任內閣負責實際軍政事務,進行決策;明朝的內閣是皇帝的秘書機構,幫助皇帝處理軍政問題,為皇帝決策提供意見。
你說這能一樣嗎?
1、君主立憲是虛君英國在光榮革命就是透過不流血的方式實現了虛君,在之後漫長的時間裡實現了責任內閣制。讓女王成為國家的吉祥福。
內閣由議會的多數黨產生,而負責的多數黨代表諸多利益群體。
最終各方形成平衡,治理國家。
(英國內閣是決策機構)
2、明朝內閣是皇帝秘書處在歷史上,許多人認為明朝內閣就不能算政府機構,這個見解基本沒錯。
明朝內閣是什麼?最初就是皇帝的顧問,皇帝選一幫有文化的人在旁邊,平時就是抄錄、
內閣在後來雖然權力擴大,和司禮監一塊構成了皇帝辦公室。一個是秘書部門、一個是綜合性部門。
(這個表可以看出明朝內閣是決策輔佐機構)
前者負責草擬文書、確定方略。後者負責稽核、透過及其他方面。
其他的六部是業務部門。
這麼下來,內閣、司禮監的最高負責人是皇帝。顯然不可能構成責任內閣制,將君王架空。
在內閣最強勢的時代,即張居正時期,也需要和司禮監馮保、內廷太后合作。在這種情況下才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虛君。
指望內閣能獲得軍政大權,太難了。
(皇帝和他的大臣們)
總結:相對而言,英國內閣更像一個自下而上的機構;大明內閣就是皇帝秘書處,依附於皇權,負責處理實際政務。
參考文獻:範毅. 明初政治改革視角下的內閣研究[D].華中師範大學,2015.
徐劍. 明後期武人的政治參與[D].華中師範大學,2014.
潘才高升. 明代內書堂考論[D].福建師範大學,2012.
李龍. 嚴嵩內閣閣權研究[D].西北師範大學,2011.
時江玲. 明朝嘉靖至萬曆前期的內閣首輔制研究[D].中國政法大學,2010.
閆利軍. 嘉隆萬時期的閣部關係[D].天津師範大學,2009.
韋榮建. 論英國內閣制度形成與發展[D].華中師範大學,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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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宋安之
明朝是最後一個漢人王朝,明朝先進的內閣制度也是讓人後人懷念不已。
很多人都覺得內閣很有可能發展為君主立憲制,其實認真來探討一番,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其實縱觀中國的歷史,漫長的封建社會一直是一個帝王集權的過程。
像周朝那樣就是周武王聯合了一群部族的首領也就是諸侯推翻了商朝的統治。
這時期的周天子說白了就是諸多部族中最強大的一族,類似於部落聯盟推選的盟主一般。周天子的權力有些鬆散。
到了秦始皇時代,他統一了中國,建立了中央集權制度的國家。稱之為皇帝不單單是改變了一個稱呼,而是代表著中央集權的巨大成功。
比如說秦朝沒有分封諸侯,只有郡縣制就是集權的體現之一。
秦朝之後的歷朝歷代也是一直致力於中央集權。
所以明清被稱之為君權高度集中的朝代。
有人說這是中國奴才化的過程,其實準確來說這是中央集權的表現之一。百官隨著皇帝權威的越來越大,只能是從坐著到站著最後是跪著了。
所以說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中,中央集權是一個主線,而中央集權是為了什麼,是為了使皇帝一人的權力越來越大,達到真正的獨斷乾坤和言出法隨。
再說說君主立憲制
君主立憲制說白了就是分散君權。
類似於幾個家族或者幾大利益集團共治天下一般。
像英國最初就是這樣以王室為主加之其他貴族共治一般。只不過一戰以後,隨著貴族子弟大量的戰死,支援王室的力量大為削弱。
英國王室僅有不多的權力也慢慢被剝奪,發展到今天只是成為了一國的精神象徵罷了。
也就是說中國封建社會的中央集權本質是加強皇帝一人的權力。而君主立憲制的本質是慢慢的分散君權甚至最後架空君權。
兩者壓根是背道而馳,所以說內閣這種制度即使是明朝不滅亡也絕無可能發展成為君主立憲制的。
還有一種微乎其乎的可能就是,明朝是存在了276年而亡的,如果明朝不滅亡說明了打破了王朝不過三百年的魔咒。畢竟自古以來的魔咒都打破了,也有那麼點可能實現君主立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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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張明揚不說話
肯定不能。
在明朝,內閣的權力的確有時候很大,但這往往建立在皇帝本人怠政的基礎上,比如嘉靖號稱有20年不上朝,萬曆則更誇張的有30年不上朝。在天啟帝的時代,天啟帝那麼愛在後宮做木匠活,如果不是魏忠賢如此會搶權,大明朝的天下照樣是內閣說得算。
但是,一旦換上一個愛事必躬親的皇帝,比如說崇禎皇帝,內閣的權力就大大縮小,首輔頻繁被換,在位十七年換了幾十位首輔,還殺了幾個。在這種連生命權都保證不了的情況下,再說內閣權力有多大就是自欺欺人了吧。
從表象上看,在西方近代的君主立憲制之下,西方內閣的權力和明朝某些時期的確很相像,但如上所說,西方君主立憲制的虛君制是得到制度保障的,立憲立憲,你首先要確立個憲法,再去談君主權力受限制才有意義。在明朝語境之下,的確有時候君主不太管事,內閣許可權很大,但這個權力結構哪裡有什麼“立憲”支援啊,只是君主主動而為罷了,碰到一個像崇禎這樣想收權的皇帝,這個脆弱的權力結構馬上就散架了。
在中國歷史上,時有皇帝權力被架空的狀況,但這大多隻是權力鬥爭的結果,和“君主立憲“沒有半毛錢關係。你難道可以說因為漢獻帝沒有權力,是“虛君”,權力都在曹操所掌控的“內閣”(那時候沒有內閣,只有霸府)手中,所以漢獻帝就時代很接近“君主立憲”制了?
這明顯很荒謬對吧?明朝的內閣制的表面強大其實也是這個道理。事實上,明清恰恰是中國歷史上君權最張揚,相權最小的時代,與其說明朝內閣制接近君主立憲制,那還不如說西漢、唐朝特別是宋朝更接近了呢?大宋朝可是有“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政治傳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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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逛一逛3
哇塞!這是個腦洞大開的問題哦!我願意相信——如果明朝不滅亡,真的會發展成君主立憲制滴!
明朝是1644年滅亡的!那就是說,明朝還會延續到1840年的鴉片戰爭,甚至更久啦!還有二三百年的歷史噢!這二三百年的歷史,由明朝來延續也許會是另外一幅歷史情形……
首先,明朝中後期,在商品經濟發達的江南地區,絲織業中心蘇杭等地的私營手工業中已經產生了新的生產關係,機戶出資,機工出力的機房,即資本主義僱傭關係。
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決定了當時中國社會發展的方向……其發展的程度也決定了中國能否發展成為君主立憲制國家……也就是說,從根源的角度來說,中國具有進入君主立憲制的根本因子……
其次,中國在1644年前後(即明末清初),出現了進步的啟蒙思想家(如李贄、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等),他們在儒家思想體系內,對傳統儒學進行了反思批判。
如,質疑孔子的獨尊地位,批判理學的虛偽……認為君主專制為天下之大害,提出天下為主,君為客,主張限制君權,改造君主專制……提倡經世致用,反對重農抑商,提出農工商皆本思想等等……
可惜的是,上述啟蒙思想不佔主流,僅僅是吶喊,尚末超出儒學體系,僅僅是對君主專制的改造,沒有提出取而代之的政治構想。但畢竟反映了當時資本主義萌芽的時代要求。
如果假以時日(也許需要一二百年時間),上述進步的啟蒙思想進一步發展,能夠進一步理論化、體系化,進而能夠與傳統的儒家思想分庭抗禮,甚至逐漸佔據主流思潮,從而為中國的社會改革提供相對充分的思想準備和動員……
再有,明朝雖然實行過海禁、閉關政策,但是並沒有禁絕對外貿易往來,新航路開闢後,中西貿易往來仍然繼續發展,西方市場對中國商品的需求旺盛,中國依然是世界貿易中心之一。……
明朝中後期,伴隨新航路開闢,西學東漸,像利瑪竇等西方傳教士的知識傳教法、儒學化、中國化的傳播方式也必將繼續,為中國傳統文化注入更多的活力。……
而且,如果明朝不滅亡!……崇禎帝拯救明朝成功……其繼任者勢必勵精圖治,調整政策,伴隨資本主義萌芽的緩慢發展,初步啟蒙思想的發展,中國文官制度的演變,中國絕對君主制是有可能發展成為有限君主制滴,即君主立憲制。
當然,歷史是沒有假設、如果的!上述的假設如果,不過是說明:如果沒有西方工業列強的殖民侵略截斷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發展的正常程序。中國也必將伴隨資本主義萌芽的緩慢發展,由傳統的農耕社會緩慢地進入到近代的工業社會……
鴉片戰爭的發生,西方工業列強的殖民侵略,一方面,截斷了中國歷史發展的正常程序,使中國逐步淪入半殖民地反封建社會的深淵,給中華民族帶來沉重的災難;另一方面,傳播了西方的工業文明,客觀上有利於中國的社會轉型,有利於中國的近代化。……
但是,中國由傳統農耕社會向近代工業社會的轉型,是以深重的民族恥辱換來的歷史性進步,更是先進的華人學習西方,救亡圖存的結果。……
是近代以來,中華民族反抗外來侵略,爭取民族獨立,實現近代化,爭取國家強盛,人民富裕的偉大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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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蘭臺
想什麼美事呢,當然不可能了。
明朝內閣和英國內閣雖然都叫“內閣”,但是完全不是一回事。
內閣只是明朝皇帝的秘書班子,根本管不到六部尚書,內閣也沒有資格直接給六部下命令,終明朝一朝,六部尚書不搭理內閣輔臣的事情多不勝數。
除非內閣大學士兼掌部務,內閣大學士才有了對六部發號施令的權力。
尤其在明朝吏部尚書遇見內閣首輔,假設內閣首輔沒有兼吏部尚書職務的話,那麼內閣首輔是應該要主動對吏部尚書讓路的。
要知道朱元璋和朱棣廢宰相搞出內閣是為了方便皇帝集權,而不是為了方便大臣監督,所以明朝內閣權力其實是很小的。
之所以明朝中後期內閣輔臣權力看似變大,那是因為有的時候為了提高效率,皇帝會直接讓六部尚書入內閣辦事,這樣就不會出現扯皮的事情。
但是一般來說吏部尚書是不入閣的,是皇帝專門用來牽制內閣的。
我舉一個明武宗正德帝的例子,明武宗正德帝愛玩打仗遊戲,大家都是知道的,那麼明武宗外出打仗的死後,內閣能“當家”嗎?
答案是否定的。
沒有皇帝的硃批,內閣實際是沒有任何權利的,哪怕內閣首輔是楊廷和也沒有用。
又敕大學士楊廷和等曰朕今親統六師奉行天討剿除反逆以安 宗社尚念根本重大居守無人一應合行事務恐致廢弛特命爾等照依內閣舊規同寅協恭勤慎供事每日司禮監發下在京在外各衙門題奏本俱要一一用心看詳擬旨封進奏請施行其奏。
明武宗這說的就是讓楊廷和趕緊把積壓的奏摺“快遞”給在前線打仗的他,他好批示後實行;換句話說,皇帝如果一直不批覆,內閣是絕對不敢,也沒有權利代替皇帝做決定、做批示的。
今冬至漸近,三覆奏本已下,未知所處將欲如上午瞽留不決,則奸宄何所懲戒?且奸獄積多,已不能容,兇惡構結慮生他變.將欲遽行處決,設有訴寃於登聞鼓下者,臣下又安敢擅便議擬?伏祈聖駕速回。
這一封則是內閣發給明武宗的報告,意思是京師積攢了許多死刑犯,這些死刑犯都等著皇帝批准他們的死刑呢,目前積攢的死刑犯太多了,我們(內閣)不權力批准,您趕緊回京師辦公吧。
到了明末就更不得了了,崇禎帝換內閣成員就和玩鬧一樣,殺督撫也和殺雞一樣,而內閣既不能阻止崇禎帝換閣臣,也不能阻止皇帝殺督撫。
這樣的內閣怎麼可能和英國內閣一樣?
其實這裡大家搞錯了一件事情,英國內閣有權力,是因為英國貴族先把國王打服了,國王不得已只能按照規矩辦事,這才有了英國內閣;而不是英國國王自願讓大臣們來限制他的權力。
英國一直到二戰時期,內閣大臣差不多有一半是大貴族,比如《至暗時刻》裡主張對德國妥協的外交大臣哈利法克斯侯爵和丘吉爾,都是大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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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和昕H516
明朝的內閣是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發揮朱元璋個人的政治智慧的產物!
萬物生長靠太陽,老百姓還需要為天下蒼生做主的領頭羊,正真把老百姓裝在心裡,為蒼生祈福,老百姓就擁護,制度的本身老百姓沒有那麼高文化去評價,但是老百姓能用心❤去感受制度的好壞!
五百年後的今天,用現在文化觀點,去預測明朝的內閣能發展到現在的君主立憲,就好像是…同志,你閉眼,睜開眼就世界大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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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溫州悟空講
很多有人一個迷惑,認為君主立憲制比君主制要先進。但是別忘記了一點,所謂的君主立憲是資產階級對於封建地主階級的妥協的產物。那麼明朝如何才能進入君主立憲呢?
在沒有條件限定下,明朝是無法復刻進入君主立憲時代,永遠不能。
君主立憲制的核心是妥協一個虛位元首,就是我們所謂的傀儡皇帝。這種現象在中國歷史上層出不窮。但是傀儡的背後依舊是要有一個真正的實權派。要麼是權臣、太監、外戚、軍閥。從來沒有出現過一個叫做議會的來管理國家。
那麼大明朝的內閣可以稱為議會嗎?好像並不可以。內閣畢竟是少數人,而議會至少要有一定的普世價值。
皇權為啥要進行妥協和退讓?至少在歷史上我們的皇帝要麼就是一個花瓶要麼就是一塊硬石頭。走兩端的平衡路線似乎政治上玩不通。
沒有資產階級的情況下就不可能出現立憲派。
要麼倒皇黨、要麼保皇派。
搞掉一個皇帝是讓自己人上場。保住一個皇帝就是保住自己的位置。
如果這樣都不行,那就殺掉皇帝自己來做。
中國歷史就三種可能。沒有別的選擇
這叫做歷史輪迴,用網路新詞叫做內卷化。
明朝不具備制定憲法明朝有永樂大典,但不會出現憲法
憲法是規範人們和國家領導人的法律。而我們一直是人治,法治很晚才重新構建。
一法國憲法為例子,他經過了大量的鬥爭,自十八世紀資產階級革命後,隨著政治形勢的變化,陸續制定過多部憲法。包括:1791年憲法、1793年的“雅各賓憲法”、1795年共和國三年憲法、1799年共和國八年憲法、1801年共和國十年憲法、1803年共和國十二年元老院整體決議案、1814年波旁王朝的《欽定憲章》、1830年的七月王朝憲法、1848年憲法、1852年憲法、1875年憲法、1946年憲法和1958年第五共和國憲法
我們看出,只要是鬥爭之下,必然會對憲法進行修改,以適合鬥爭需求。
而修改憲法的過程中是要將皇權清除乾淨。
所以大明朝不可能走法國的道路,畢竟皇權依然擁有最強權威。
除非受到強烈的挑戰之下才會變成其他的樣子。
當大明的內閣想要做出挑戰皇權的事情,那麼擁有提名權的皇帝就可以很快消滅這些人,直到國家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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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哲學松鼠
可能性大於清朝。
明朝的體制很難自發演變為君主立憲制,中後期的那些皇帝雖然不大問事,但大權還要握在自己手裡的,不會輕易用個什麼憲法來限制自己。
但是,一旦這個政權延續到1840年以後,情況就不一樣了。在面臨內憂外患壓力的條件下,在朝廷出現熟悉西方近代明珠思想的情況下,求變圖存的機率就會上升,而且成功機率大於清朝。
一是明末君主喜歡玩,由內閣來打理日常朝政的那種權力架構,能更好與君主立憲銜接。清朝皇帝一向勤政,光緒之前都這樣,缺少皇帝撒手不管的傳統,內閣獨立性不足。
二是明朝君主為漢人。清末的漢人知識分子在西方民族主義思潮的影響下,頗有些狹隘的皇漢思想(如“驅除韃虜恢復中華”這種口號),這種狹隘思想使得他們不大能接受滿族皇帝,但能接受漢族皇帝,這可能使保皇派加分,革命派減分。
總而言之,結果難以預測,只能講機率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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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懷疑探索者
網路上說明朝內閣可以發展為現代內閣,甚至於搞出君主立憲制的,都屬於異想天開。我可以明確的說,一點可能性都沒有。不,半分可能性都沒有。
明朝的內閣不是真正的行政中心,它根本就沒有領袖百官的權利,在法理上就不存在。明朝的百官根本不是內閣的下屬。內閣充其量就是一個皇帝的秘書處,協助皇帝幹活的。只不過由於某些皇帝比較懶,行政權就下滑了。但是在法理上,內閣沒有任何行政權,只要皇帝哪一天想起來了,他就可以隨時隨地收回去。這個就要看皇帝是不是勤勉,像後期的崇禎皇帝,他就是一個喜愛大權獨攬的人,他在位期間換內閣首輔就像換鞋子一樣容易。
內閣首輔也不是真正的丞相,在明朝的首輔是不敢自稱丞相的。他們就是皇帝的首席大秘書,任何檔案沒有皇帝的批准,根本無權下發。任何一個朝廷官員的任命,也必須皇帝批准。所以首輔葉向高由於皇帝怠政導致多少年幹活的官員沒法任命,氣的要辭職。他要是能自己任命官員,早自己單幹了。
歷史上也確實出了一些很有權勢的內閣首輔,什麼嚴嵩、張居正,但他們由於權利的邊緣擴大了,在位期間就已經遭遇御史的嚴厲抨擊,認為他們越位了。嚴嵩之所以權大,主要是嘉靖皇帝的故意縱容,結果皇帝后來隨便一開口就讓嚴嵩灰溜溜滾蛋了。張居正主要是借了皇太后的勢,性格嚴厲的太后是可以廢除兒子帝位的,所以萬曆其實怕的是太后。當皇帝年幼的時候,可能不說什麼,一旦成長起來,就會向這些越位的大臣搞秋後算賬。張居正死後,果然被抄家了,很慘。
總而言之,中國古代政治的一個特徵就是,越往後發展,皇權的力量越大,而不是相反。明朝當初搞內閣,就是為了鞏固皇權,從制度和法理上消滅威脅到皇權的相權,內閣僅是諮詢機構,不是行政機構,根本不可能動搖皇權。
回覆列表
1、大陸法系,也稱民法法系,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是該法系國家的重要標誌。但中國沒有。
2、大陸法系國家,只承認制定法效力,在法律上不承認判例效力。而英美法系,除立法機關有造法功能,法官也有造法功能。這點上,我們的法官個人雖然有造法權力,但法院有,法院的司法解釋,效力一般要比行政法規、規章高,有時甚至超越法律。如刑訴方面,刑訴法只有200多條,而高法、高檢的解釋不下1000條。這些解釋,很多實際上都是準法律,並不是一般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