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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慶小農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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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百合59871532
在農村土地流轉不同省份️不同的情況,有些省份土地一經確認,這️法的規定的情況下,就可以流轉他人,或租給別人承包多少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又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我們這邊土地基本上流轉給那些種植大戶了,每年到時間領土地流轉費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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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輩農
國家根據一定時期內的特定政治和經濟任務,在土地資源開發、利用、治理、保護和管理方面規定的行動準則。土地流轉政策關係到公民的切身利益。那麼農村土地流轉是什麼意思?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具體詳情如下:
土地流轉什麼時候開始
2004年,國務院頒佈《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其中關於“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依法流轉”的規定,強調“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村莊、集鎮、建制鎮中的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依法流轉。”
同時,在中國廣東、浙江、江蘇、上海、安徽、天津等地的農村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開始了局部或區域試驗,並發展出了重慶農地入股、廣東海南出租農地、北京郊區等地小產權房等模式。
所以說土地流轉是從2014年開始的。
農村土地流轉是什麼意思?
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透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為。農村土地流轉是農村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透過土地流轉,可以開展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的農業經營模式。農村土地流轉其實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前提是明確權屬。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用地市場,實現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地同權;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流轉,以及透過流轉實現農民的財產性溢價收入,將把數億農民從此前一直被禁錮在作為農業生產要素的土地上、小農生產的作業方式、與資產收入隔絕的狀態下,拉入到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文明大潮中;也意味著數億農民將分享改革開放和資產溢價的紅利。如此,本世紀以來因資產價格上漲而拉大的收入差距有望縮小、城鎮化有望被自然地引到以人為本的軌道上、城市房地產泡沫有望實現軟著陸、內需增長的動力有望全面啟動。
集體土地市場化的改革能否達到“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這種效應,前提是確權工作要前置和“做實”,這項工作的難度超乎想象。正如科斯所言,“清楚界定的產權是市場交易的前提”。事實上,在城市化快速推進的東部地區和中西部大城市,農村集體土地突破法律和政府規章層面的流轉早已風起雲湧,而根據用途比較的優勢,微觀主體將農地轉換為非農用途的自發行動,也早已突破邊緣革命並向更高階行政區域展開。也就是說,存在市場化溢價收益的農村土地資源也早已被捲入到中國工業化、城市化和房地產市場化的大潮中,流轉和非流轉的溢價差已經擺在每個人的面前,這是誰都阻擋不了的趨勢,小產權房越禁越多,也並沒有被強拆多少就是最好的註解。確權既是順應市場趨勢,也是助推市場發展。
如果權利明確了,是否交易、交易為何種用途、如何定價等,農民自然而然會遵循市場規則來行事,土地資源也就會得到最佳配置,農村土地低效利用、浪費嚴重和城市用地緊張的不平衡,耕地保護和建設用地之間的衝突等問題也就解決了。另外,明確權屬是構建村民自治的基礎,長期以來農村集體組織內村民自治意識薄弱、民主生活缺乏,根源在於生活和生產的要素——土地,其分配上的實際控制權在村幹部或村主任,農民沒有完全實際產權的內在意識,無恆產者無恆心、無民主的物質基礎和激勵,城鄉統一用地市場就缺乏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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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雅欣的vlog
土地自由流轉的好處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有利於資本進入農村,透過大規模收購或租用土地,進行農業現代化和產業化,提高農業生產效率。
第二,農民的土地可以變成資本。這使得離開農村去城鎮務工或經商的農民透過轉讓土地獲得補償,有利於他們在城市安家立業。對於繼續留在農村的農民,他們可以透過土地承包權入股農業企業,取得土地租金與分紅收入。
第三,加快城市化程序、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隨著農民的土地和流通權問題得到解決,一部分農民將離開農村,轉變為城市人口,併為城市和工業發展提供充足、低廉的勞動力。
第四,農村宅基地改造為耕地、擴大耕地面積。農村現有的宅基地一般佔地較多,隨著農民轉移到城市,他們的宅基地可以改造為耕地,這會緩解中國耕地資源緊張的情況。
第五,隨著農民搬遷到城鎮,城市化程序加快,將會推動房產、交通、醫療、及其他配套生活設施的建設,在未來10多年內都可以繼續確保經濟高速發展。
同時,這一政策也將不可避免的帶來一些弊端。這主要體現在以下七個方面:
第一,農民的土地和宅基地,除近鄰大中城市市郊或沿海發達地區的具有較大資產價值外,其他的多在偏遠地區、甚至山區,且土地面積小,價值非常有限,比起農民在城市安家立業所需的資金而言是杯水車薪。所以,這一政策的主要受益者是城市市郊和沿海發達地區的農民,對大多數農民而言,利益比較有限。
第二,農民透過轉讓土地雖有現金收益,但由於他們大多沒有一技之長,在城鎮務工一旦失業,其賴以生存的土地也不復存在,將失去生活的退路。在給予他們相應的社會保障之前,將他們在農村生活的退路斷掉,會給社會穩定埋下隱患。在上世紀90年代和二十一世紀初的十幾年中,雖然各種農業稅費偏高、農產品價格偏低,農民收入較低,但整體依然穩定,就是因為有自己的土地,溫飽問題有保障。一旦大量的農民失去土地,在城鎮又失業、基本生活保障受到威脅的時候,將容易引發社會問題。
第三,當資本進入農村收購土地和宅地時,考慮到基層官員中的腐敗情況,一旦資本和腐敗勾結,可能演變為資本與腐敗的盛宴,在農村發起一場新的“圈地運動”,給農民和國家利益造成巨大損失。
第四,一旦企業主宰農業生產,農民失去土地、成為農業工資工人,將使他們失去自由安排農耕的權利,按農業企業的要求去農田裡定點定時勞動,會打擊農民自主生產的積極性。這也是當初“人民公社”的主要弊端。
第五,農產品價格將大幅上漲,損害城市居民的利益。當農業生產由農民各自進行,由於他們的生產分散沒有規模、沒有定價的權利,使得農產品價格可以長期按國家要求的低價收購。一旦農業土地和生產受資本控制,他們將形成一定的行業協會,利用自身的影響,左右農產品價格和供應,從而影響廣大市民的“菜籃子”,增加通脹的壓力。
第六,隨著農業活動受企業控制,由於水稻、小麥等糧食生產成本高、收益低,出於對利潤最大化的追求,很多企業將會改變土地傳統的糧田用途,轉向水產養殖、牲畜養殖、水果、花卉、蔬菜等生產和加工。最近廣為宣傳的成功的農業規模經營無不都是這種模式。一旦這種農業模式大面積鋪開,糧食生產會大幅萎縮。其結果將是拉高糧價,最終負擔又轉移到百姓身上。
第七,給城市帶來壓力。由於城市現有的公共服務設施、醫療、教育等條件和規模的限制,人口的湧入會給資源本已緊張的城市帶來壓力,城市將更加擁擠,城市居民生活空間將進一步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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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清華507
從歷史留給我們的經驗教訓來看,土地私有化總體來說有損農民利益。土地作為數億農民朋最重要的財富,大部分農民不可能透過賣地致富,還會使農民喪失最後一條保障線。
1、三權分置制度
目前隨著國家城鎮化的推進,部分地區的農田和宅基地被荒廢,為了盤活農村土地這筆農村閒置財富,國家提出了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權分置制度。
2、承包地
承包地三權分置在保障農民承包權的前提下放活“經營權”(即經營權可以流轉出去)。確保了流轉外租之後承包權還在農民手上,而工商資本可以“租用”經營權,在不改變農用地性質的前提下經營農民的土地,三權分置和土地流轉,有效解決了農村勞動力流失後的土地閒置問題,農民可以進城打工之後外租閒置的土地,收取租金,農村創業者可以透過土地流轉集中土地,實現規模化和機械化。
3、宅基地所有權
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是指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主要目的是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使用權,眾所周知,中國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原先只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從“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看出,以後宅基地使用權的享有主體不在侷限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宅基地的三權分置,鼓勵透過租憑等方式進行使用權流轉這一做法能讓閒置的宅基地變成可以直觀感受到的財產性收入。另外,鼓勵宅基地使用權流轉,這樣分部在城鄉結合部。尤其是在大城市近郊區的農村住宅可租憑出去,對滿足住房租憑市場的需求,是有積極意義的。
以後隨著城市的發展農村土地會永久性自由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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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昊gg
2004年,國務院頒佈《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其中關於“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依法流轉”的規定,強調“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村莊、集鎮、建制鎮中的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依法流轉。”
同時,在中國廣東、浙江、江蘇、上海、安徽、天津等地的農村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開始了局部或區域試驗,並發展出了重慶農地入股、廣東海南出租農地、北京郊區等地小產權房等模式。
所以說土地流轉是從2014年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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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趴哥農村創業
大家好:
對於農村土流轉,我們首先要因地制宜來,回答這個問題。比如像我們南方這邊大部分土地屬於山區。土地不成片成片,那種可以是東一塊西一塊。而且田裡石頭還比較多。而想把土地流轉,有人願意來承包土地。有少部分的人覺得發不來。就故意把承包的價格抬高,還有的人眼紅別人承包。比如像他的土地在承包的中間他就不答應。這樣使承認的人為難。對於承包土地人來肯定是把土地成片成片的好。這樣方便種置和合並。地其實現實農村都可以自由流轉,有些地理條件好的都流轉出去了,地理條件差的送給別人也沒人種,我附近有些好點土地就流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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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5221956989321
土地要流轉,個人覺得先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提高老農養老金。二,重新劃分耕地,一戶一大塊,形成連片。這兩點不解決,流轉難。其中原因慢慢的細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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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段記憶
土地自由流轉的好處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同時,這一政策也將不可避免的帶來一些弊端。自由流轉有利有弊,這個過程需要結合中國農村的特定情況,考慮這一政策在實行過程中可能碰到的問題,循序漸進,謹慎操作。
土地自由流轉的好處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有利於資本進入農村,透過大規模收購或租用土地,進行農業現代化和產業化,提高農業生產效率。
第二,農民的土地可以變成資本。這使得離開農村去城鎮務工或經商的農民透過轉讓土地獲得補償,有利於他們在城市安家立業。對於繼續留在農村的農民,他們可以透過土地承包權入股農業企業,取得土地租金與分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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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東蔡阿明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土地流轉是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當前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型別為土地互換、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轉土地要堅持農戶自願的原則,並經過鄉級土地管理部門備案,簽訂流轉合同。怎樣的農村土地流轉才算正規?必須按照以下程式走:
土地流轉主要程式為:
1、提出申請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填寫流轉申請書,內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積、地名、地類、價格、期限、聯絡電話等,由村流轉資訊員向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報送。
(2)土地流入方向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提出申請並填寫土地流轉申請表,內容包括:姓名、單位、需求面積、地類要求、意向流轉期限、擬從事經營專案、聯絡電話。由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辦理並向縣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2、稽核、登記
(1)流出方土地情況稽核按照“屬地核實”的原則,經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後,進行登記。
(2)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對流入方的經營能力和經營專案進行稽核後,進行登記。
3、流轉價格評估。
流轉土地價格由流轉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或委託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組織有關人員評估土地流轉價格,作為參考依據。流轉面積較大的,可由縣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組織專家進行評估。
4、資訊釋出。
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根據流轉價格評估結果及土地流轉雙方提供的資訊,在交易服務場所進行資訊釋出,並約請流轉當事人會面,平等洽談。
5、自願協商。
縣、鄉(鎮)土地流轉服組織作為管理、服務機構,協助土地流轉雙方依法自願當面洽談流轉價格、期限等相關事宜。
6、簽訂合同。
土地流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流轉意向後,按程式簽訂統一文字格式的土地流轉合同。
7、鑑證、歸檔。
土地流轉合同文字一式五份,經鄉(鎮)鑑證。流轉面積較大的應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公證。合同文字流轉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三份分別由村、鄉(鎮)、縣歸檔備案。
回覆列表
只要你的土地經過確權後,你再留轉他人承包使用。這完全可以的,土地留轉與轉手,倒賣各是一碼事。前者合法,後者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