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信用風險主管部門的職責:
◆ 制度建設1、制定風險管理、信貸管理制度、辦法和操作規範。2、負責建立和維護全行風險控制體系。◆ 業務規劃3、制定全行風險管理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 授權管理4、負責做好授權與轉授權工作。◆ 風險管理5、牽頭負責信用、操作、流動性、聲譽、資訊科技等全面風險的管理、稽核與評價工作。6、負責全面風險監測管理,包括風險預警、風險計量、風險控制、風險評價等。7、負責全行風險管理技術開發與推廣。8、負責全行資產風險分類管理和審批認定工作。9、負責資產質量總體控制計劃的編制、考核、監測和分析。10、負責呆帳核銷的複審工作,組織全行呆賬損失準備計提工作。11、負責對重大資產減值、公允價值、損失核銷進行稽核、審批。12、協助計劃財務部對各種損失準備和風險準備的計提。13、負責全行非現場監管報表(1104表)的編制與上報工作。14、負責資本充足率、不良資產率、撥備覆蓋率等風險監管指標的設定、監測及日常控制。15、負責本級客戶風險監測系統的資料上報,指導支行做好資料上報工作。◆ 徵信管理16、負責全行徵信管理。◆ 信貸管理17、負責信貸管理系統的建設與維護。18、負責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系統的管理與維護。19、負責信貸制度執行情況、信貸業務審批條件落實情況的檢查。20、負責分析監控全行貸款質量、投向結構、投放進度。21、對授信審批質量進行評價及檢查;制定並監督實施潛在風險客戶退出計劃,提出風險化解措施。22、負責統籌授信業務發生後的監測管理,督導業務部門實施授信後的日常管理。23、牽頭負責編寫、審定信貸管理手冊。24、負責本行信貸檔案管理和支行信貸檔案管理的檢查、指導。◆ 評級管理25、負責制定客戶評級制度、操作規程,督導支行評級工作的實施。26、負責債項評級、客戶風險評級等工作。
答:信用風險主管部門的職責:
◆ 制度建設
1、制定風險管理、信貸管理制度、辦法和操作規範。
2、負責建立和維護全行風險控制體系。
◆ 業務規劃
3、制定全行風險管理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
◆ 授權管理
4、負責做好授權與轉授權工作。
◆ 風險管理
5、牽頭負責信用、操作、流動性、聲譽、資訊科技等全面風險的管理、稽核與評價工作。
6、負責全面風險監測管理,包括風險預警、風險計量、風險控制、風險評價等。
7、負責全行風險管理技術開發與推廣。
8、負責全行資產風險分類管理和審批認定工作。
9、負責資產質量總體控制計劃的編制、考核、監測和分析。
10、負責呆帳核銷的複審工作,組織全行呆賬損失準備計提工作。
11、負責對重大資產減值、公允價值、損失核銷進行稽核、審批。
12、協助計劃財務部對各種損失準備和風險準備的計提。
13、負責全行非現場監管報表(1104表)的編制與上報工作。
14、負責資本充足率、不良資產率、撥備覆蓋率等風險監管指標的設定、監測及日常控制。
15、負責本級客戶風險監測系統的資料上報,指導支行做好資料上報工作。
◆ 徵信管理
16、負責全行徵信管理。
◆ 信貸管理
17、負責信貸管理系統的建設與維護。
18、負責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系統的管理與維護。
19、負責信貸制度執行情況、信貸業務審批條件落實情況的檢查。
20、負責分析監控全行貸款質量、投向結構、投放進度。
21、對授信審批質量進行評價及檢查;制定並監督實施潛在風險客戶退出計劃,提出風險化解措施。
22、負責統籌授信業務發生後的監測管理,督導業務部門實施授信後的日常管理。
23、牽頭負責編寫、審定信貸管理手冊。
24、負責本行信貸檔案管理和支行信貸檔案管理的檢查、指導。
◆ 評級管理
25、負責制定客戶評級制度、操作規程,督導支行評級工作的實施。
26、負責債項評級、客戶風險評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