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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豬啾啾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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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司馬空空
1950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1950年婚姻法)開始施行。這是新中國成立後頒佈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律性質的法律,頒佈時間比1954年憲法還要早4年。
這部只有8章27條的新中國首部法律,徹底顛覆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傳統婚姻,廢除了包辦買賣婚姻、納妾、男人隨意停妻休妻等封建婚姻制度的糟粕,其確立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四大基本原則也一直沿用至今,成為中國婚姻家庭立法的基本旋律。
1950年婚姻法不僅體現出黨對婦女兒童的特殊關愛,也是黨用法律手段保護婦女權益、推動男女平等的偉大創舉,揭開了中國婚姻法治的新篇章,扛起了“破舊立新”的新中國法律拓荒者的重任。
新中國成立之初的婚姻家庭立法主要繼承革命根據地時期的婚姻立法傳統,3 並受前蘇聯法制理論和立法體例影響,將調整人類自身生產和再生產領域中,平等主體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婚姻家庭法,從民法體系中分離,作為獨立的法律部門。1950年《婚姻法》就是在這一背景下誕生,併成為新中國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質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