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遇見an
-
2 # 使用者6932020393854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1979年7月1日提出。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範體系。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行使國家立法權,依照法定程式制定、修改並頒佈,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總稱。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統稱,分別規定公民在社會生活中可進行的事務和不可進行的事務。
-
3 # 使用者6515498223333
以法律為準繩,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程式法和組織法等,並根據實體法關於犯罪的構成要件、量刑標準、量刑原則等規定做出適當的處理。
-
4 # 使用者1294041424293
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適用時應遵循以下五個原則:
(1)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2)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則
(3)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
(4)專門機關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
(5)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和國家賠償原則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的提出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華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依靠群眾,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對於一切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許有任何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