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安全生產月主題為“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那您知道新《安全生產法》中對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哪些具體要求嗎?
1、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 國務院23號文明確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新安全生產軌則將其上升為法令規定,第三條明確規定“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並在其後的章節中對此作出更為詳細的規定。
2、建立了變亂隱患排查治理軌制 新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該當建立生產安全變亂隱患排查治理軌制。這一規定,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遏制重特大安全變亂”要求的重要體現。把多年來堅持實行並不斷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軌制上升為法令規定。
3、增加了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的規定 新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對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了細化規定,並對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內部的責任考核提出了明確要求,推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
4、增加了應急預案和應急準備的規定 新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七條對生產經營單位制定應急預案、與本地政府應急預案相銜接、按期組織演練作出了明確規定。第八十條對高危行業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應急物資準備等作出規定。這些規定,使應急預案彼此銜接,應急救援物資、裝置和力量能夠發揮感化,最大限度減少生產安全變亂的影響。
5、完善了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職責規定 。新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7項職責。與原規定比擬,增加“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6、完善了危險作業安全辦理的規定 為深刻吸取變亂教訓,加強危險作業的辦理。新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以及其他危險作業時,該當放置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辦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保障。
2021年全國安全生產月主題為“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那您知道新《安全生產法》中對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哪些具體要求嗎?
1、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 國務院23號文明確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新安全生產軌則將其上升為法令規定,第三條明確規定“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並在其後的章節中對此作出更為詳細的規定。
2、建立了變亂隱患排查治理軌制 新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該當建立生產安全變亂隱患排查治理軌制。這一規定,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遏制重特大安全變亂”要求的重要體現。把多年來堅持實行並不斷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軌制上升為法令規定。
3、增加了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的規定 新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對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了細化規定,並對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內部的責任考核提出了明確要求,推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
4、增加了應急預案和應急準備的規定 新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七條對生產經營單位制定應急預案、與本地政府應急預案相銜接、按期組織演練作出了明確規定。第八十條對高危行業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應急物資準備等作出規定。這些規定,使應急預案彼此銜接,應急救援物資、裝置和力量能夠發揮感化,最大限度減少生產安全變亂的影響。
5、完善了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職責規定 。新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7項職責。與原規定比擬,增加“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6、完善了危險作業安全辦理的規定 為深刻吸取變亂教訓,加強危險作業的辦理。新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以及其他危險作業時,該當放置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辦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