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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神賦》是三國時期曹魏文學家曹植創作的辭賦名篇。此賦虛構了作者自己與洛神的邂逅和彼此間的思慕愛戀,洛神形象美麗絕倫,人神之戀飄渺迷離,但由於人神道殊而不能結合,最後抒發了無限的悲傷悵惘之情。全篇大致可分為六段:
第一段寫作者從洛陽回封地時,在恍惚之際看到洛神佇立山崖;第二段寫洛神容儀服飾之美;第三段寫作者愛慕洛神既識禮儀又善言辭,雖相互贈答,但擔心遇合受阻;第四段寫洛神為“君王”之誠所感後將來而未至的情狀和舉動;第五段寫洛神來臨扈從之多,終以人神道殊,含恨離去;第六段寫洛神去後作者對顧望思慕不忍離去的深情。全賦辭采華美,描寫細膩,想象豐富,情思綣繾,若有寄託。
公元二百二十二年,魏黃初三年。曹植從鄴返回封地鄄城的途中,他寫下了一篇文章。
在這篇文章裡,曹植說自己在途經洛水時邂逅了傳說中的伏羲之女洛神,極盡描摹這位佳人的風采神姿,字裡行間充斥著強烈的傾慕之情。
他就像是一位陷入瘋狂熱戀的年輕詩人,把所能想象到最美好的詞彙,都毫不吝惜地加諸在這位女子身上。
這就是中國文學史上赫赫有名的《洛神賦》。其中諸如“翩若驚鴻,婉若游龍“、“凌波微步、羅襪生塵”之類的描繪,已成為千古名句。
在《洛神賦》的背後,還隱藏著一段耳熟能詳的曹魏宮闈公案。據說曹植對曹丕的妻子甄妃懷有仰慕之情,卻終不可得。《洛神賦》裡的洛神,其實就是暗指甄妃,曹植籍著對洛神的描寫,來釋放自己內心深處最為熾熱卻被壓抑已久的情感。
唐代李善在《昭明文選》後的註解講了這麼一個故事:最初想娶甄妃的是曹植,結果卻被曹丕搶了先,曹植卻一直念念不忘。在甄妃被曹丕賜死後,曹植入朝去覲見曹丕,曹丕拿出甄妃曾用過的金縷玉帶枕給他看,曹植睹物思人,大哭一場。到了晚上,甄后之子曹睿擺宴請自己叔叔,乾脆把這個枕頭送給他。曹植揣著枕頭返回封城,途經洛水時夢見甄妃前來與之幽會,有感而發,寫成此篇。
這是一個感人的故事,可惜的是,編的有點不靠譜兒。
歷史上的曹丕,是個出了名的小心眼,對自己的弟弟從來欲除之而後快,七步成詩的故事人人皆知。曹植被他死死囚禁在封地大半輩子,最後鬱郁而亡。其他兄弟如曹彰、曹袞、曹彪等人,處境也是一樣悽慘。
曹丕這種防兄弟如防賊的態度,就連陳壽著史時都有點看不下去,評論說“待籓國既自峻迫,寮屬皆賈豎下才,兵人給其殘老,大數不過二百人。又植以前過,事事復減半,十一年中而三徙都,常汲汲無歡,遂發疾薨。”
這樣一個男人,如果知道弟弟覬覦自己老婆,不怒而殺之已屬難得,怎麼可能還會把老婆遺物拿出來送人呢?——何況送的還不是尋常之物,而是曖昧之極的枕頭。後世李商隱揶揄這段典故,寫了一句詩:“宓妃留枕魏王才”,可見枕頭這東西,是很容易讓人產生不良聯想的。曹丕再缺心眼兒,也不會這麼主動把一頂綠帽子戴在自己頭上。
由此可見,李善這個故事,編的著實離譜,不值一信。所謂曹植與甄妃如何如何,不過是文人的美好想象罷了。我一直堅信這是歷史的真相。可當我再一次讀完《洛神賦》的時候,對這個觀點,卻忽然有些猶豫了。賦中那種蘊藏著情真意切的心緒,那種澎湃浩蕩的感情,一千年之後仍舊讓人感覺到無比震撼。從人性的角度出發,實在無法想象,曹植歌頌的會是一位虛無縹緲的仙子,在現實裡沒有任何寄情。
於是我重新開始尋找關於《洛神賦》的一切,不帶任何偏見地去審視那段歷史。越是尋找,我就越是驚訝,因為這一篇賦背後隱藏的東西,似乎遠遠超乎想象。
挖掘真相是一項龐大、複雜的工程,如果沒有一個正確的切入點,就很可能會迷失在史料的迷宮裡。幸運的是,我找到了這把鑰匙,得以開啟了通往那個時代的大門。
這把鑰匙,就是《洛神賦》的原名。
02
《洛神賦》本來不是叫做《洛神賦》,而是《感鄄賦》。歷代許多研究者認為,曹植在黃初二年被封鄄城候,次年升為鄄城王,因此賦成此篇,以茲紀念。
這看起來言之成理,可惜卻不正確。漢賦之中,以地名為篇名的並不少見,如《二京賦》、《兩都賦》、《上林賦》等等,卻從來沒有任何一篇是以“感+地名+賦”的格式命名。
更深一步分析。鄄城在今山東西南,曹魏時屬兗州濟陰郡;而洛水則是在陝西洛陽附近,兩處相隔十分遙遠。曹植在一篇名字叫《感鄄賦》的文章裡,卻隻字不提鄄城,反而大談特談渡過洛水時的經歷。這就好像在《北京遊記》裡卻只談黃浦江一樣荒謬。
除非《感鄄賦》醉翁之意不在酒,別有所感。也就是說,這個鄄字另有含義。
心細的人可能會發現。在《三國志》裡,這個地名一律直書“鄄城”,如《程昱傳》“張邈等叛迎呂布,郡縣響應,唯鄄城、範、東阿不動。”
可到了范曄寫《後漢書》的時候,每提到鄄城,卻都寫成了“甄城”,其下還特意標明註解“縣名,屬濟陰郡,今濮州縣也。‘甄’今作‘鄄’,音絹。”如果這個說法正確的話,甄字和鄄字在那個時候是相通的。
這裡稍微要涉及到一點古文字知識。“甄”在當時並不讀“Zhen”,按照許慎《說文解字》的記錄,甄字的古音是居延切,發音為Juan,而“鄄”字就讀“絹”(Juan),兩字發音完全一致。加上“鄄”字與“甄”字形幾乎一樣,從垔部,古人將之混寫一處,實屬平常。
我在《史記》裡也找到了相同的記載。既可以寫成“晉伐阿、甄”(《司馬穰苴傳》),又可以寫成“臏生阿、鄄之間”(《孫臏傳》)。這可與《後漢書》同為輔證,證明甄、鄄二字,從兩漢到魏晉南北朝時期,是可以通用互文的。
曹植既然志不在鄄城,“鄄”又和“甄”通用,那麼《感鄄賦》其實等於是《感甄賦》。而這個“甄”字究竟指的是什麼,指的是誰,不言而喻。
黃初元年,甄妃觸怒曹丕,因此失寵;就在同一年,曹植莫名其妙地寫了一篇《出婦賦》,中有“痛一旦而見棄,心忉忉以悲驚……恨無愆而見棄,悼君施之不終”之句,句句暗釦,似乎已有所指。其時曹植本人沒遭遇什麼變故,突然發此感慨,究竟為何,不言而喻。
黃初二年,甄妃在悽慘中去世;就在同一年,曹植的監國謁者灌均給曹丕上了一份奏摺,密告“植醉酒悖慢,劫脅使者”。於是曹植被貶為安鄉侯,次年又被遠遠地攆到了鄄城。
到底是什麼事情能讓曹植心神大亂,以致於醉酒鬧事到“劫脅使者”這麼失態,同樣不言而喻。
如果這些證據都還是捕風捉影的話,那麼接下來的事實,卻是明確無疑:曹丕與甄妃的兒子曹睿即位之後,下詔改《感甄賦》為《洛神賦》。若不是怕有瓜田李下之譏,對自己母親名節有損,我想曹睿也不會特意去關注一篇文章的名字。
可見曹植寫賦借洛神之名緬懷甄妃一事,並非捕風捉影。李善之說,有本可據,只不過他加了太多的虛構細節渲染,反而削弱了這個說法的可信程度。
也許這時候會有人要問,你繞了一大圈,除了論證出曹植確實對甄妃懷有好感以外,豈不是一無所得嗎?
並不是這樣,這只是一個開始。
現在我們清楚了,《洛神賦》中的洛神,就是甄妃的投影,曹植在賦中表達的,是對甄妃的深切眷戀之情。那麼接下來,一個巨大的矛盾便緩緩浮出水面。
曹丕是識字的,文章寫的極好,與曹操、曹植在文學史上並稱三曹。曹植在甄、鄄二字上玩的這麼一個淺顯的文字遊戲,根本瞞不過曹丕的眼睛。前面說了,登上皇位的曹丕對藩王的限制,是極其嚴苛的,稍有舉動就會被無情打擊。面對這麼一個小心眼的哥哥,曹植還敢寫這種調戲嫂子的東西,莫非他不要腦袋了麼?
事實比猜測更為離奇。《感甄賦》面世之後,史書上沒有記載曹丕對此有任何反應,也沒曹植採取任何措施。要知道,在前一年,明明曹植喝醉酒了,監國謁者都要打小報告給曹丕。曹植這次公然調戲到了自己媳婦頭上,曹丕居然無動於衷,實在太不符合邏輯。
當兩段史料產生矛盾時,要麼是其中一段史料是錯誤的,要麼是兩者之間缺乏一個合理的解釋。
《三國志》的記載是可信的,而《感甄賦》也是真實的。既然兩者都沒問題,那麼只能是解釋方法的錯誤。也就是說,圍繞著《感甄賦》,甄妃和曹丕、曹植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夫妻二人加一個精神第三者這麼簡單。
03
簡單介紹一下甄妃的生平。她是中山無極人,名字不詳,後人因為《洛神賦》裡洛神別名宓妃的緣故,把她叫做甄宓。嚴格來說,甄宓這個名字是不存在的,不過為了行文方便,下文姑且如此稱之。
甄宓生得極為漂亮,十幾歲就嫁給了袁紹次子袁熙。袁紹失敗後,曹丕闖進鄴城袁氏宅邸,一眼就看中了甄宓,欣然納入房中。甄宓為曹丕生下一兒一女,即曹睿和東河公主。後來曹丕稱帝之後,寵幸郭氏,甄宓年老色衰備受冷落,屢生怨滂,竟被賜死。死時被髮覆面,以糠塞口。後來曹睿即位之後,殺郭氏以報母仇。
表面來看,甄宓與曹植之間沒什麼糾葛,最多是後者單相思罷了。好在曹植是個文人,文人總喜歡發言議論。所謂言多必失,總會在不經意間流露出一些訊息。憑藉這些訊息,我們才有機會揭開迷霧。
在反覆查閱中,我終於在曹植寫給曹睿的一封書信中,發現了一條微弱的線索。這條線索非常晦澀,可當它從歷史塵埃裡被拎起來以後,我卻發現它所牽連出來的,卻是一連串令人瞠目驚舌的真相。
曹植是一個有雄心的人,他對自己被軟禁而無所作為的境況,感覺到非常鬱悶。史書上說他“常自憤怨,抱利器而無所施,上疏求自試”。意思是曹植覺得自己的才幹沒有得到發揮,經常上書希望能為朝廷做點事。
哥哥曹丕沒給他這個機會,但侄子曹睿也許還有的商量。於是,在曹睿即位後的第二年,曹植給曹睿上了一道疏。在他的這份疏裡,曹植揮斥方遒,慷慨激昂,嚷嚷著要殺身靖難,以功報主,實在是一篇文采斐然的好文章。其中有這麼一句:
“臣聞明主使臣,不廢有罪。故奔北敗軍之將用,秦、魯以成其功;絕纓盜馬之臣赦,楚、趙以濟其難。”
這句話不太好理解,裡面一共用了四個典故。“奔北敗軍之將用,秦、魯以成其功”典出秦將孟明視和魯將曹子,這兩個人屢次打了敗仗,卻始終受到主君信賴,後來發憤圖強,一戰雪恥。
“絕纓盜馬之臣赦,楚、趙以濟其難。”其中盜馬典出秦穆公。秦穆公的一匹馬被山賊偷走,他非但沒生氣,反而說吃馬肉不喝酒容易傷身體,於是送了壇酒給這些偷馬人。山賊們很受感動,在秦、晉交戰中救了秦穆公一命。因為前句已經用了秦,而秦君為趙姓,所以這裡用了趙字互文。
以上三個典故,都是古籍裡常見的。真正有意思的,是第四個典故:“絕纓。”
04
絕纓這個典故出自楚莊王。據《說苑》記載,楚莊王有一次宴請眾將,日落不及掌燈,席間漆黑一片。有人趁機對楚莊王的姬妾動手動腳,姬妾急切下扯下他的冠纓,告訴楚莊王說只要點起燈來,看哪個頭上無纓的,就是壞人。楚莊王卻吩咐眾將把冠纓都扯下來,然後再點起火把。
數年後,楚莊王表彰一位殺敵極其勇敢的將軍,將軍坦誠自己就是當年絕纓之人,為了報答主君寬厚之恩,方捨身殺敵。
臣子給主君上書的時候,這個典故是不能隨便亂用的,否則就是諸葛亮所說的“引喻失義”,讓人懷疑你對主君老婆起了不良念頭。曹植忽然丟擲這個典故,本意是想向曹睿表明自己上陣殺敵的強烈意願,可也等於是堂而皇之地向曹睿表明,他曾經和皇帝的妃子發生過類似“絕纓”一樣的關係。這位妃子,只能是他一直迷戀著的甄宓。
緊接著這個典故,曹植又寫道:“臣竊感先帝早崩,威王棄世,臣獨何人,以堪長久!”
這句話就近乎赤裸裸的威脅了:“我兄弟曹丕已經死了,曹彰也掛了,我算什麼人,居然能苟活到現在。”
重點就在於“臣獨何人”四個字的正話反說,明明是在向曹睿強調:我是因為有特殊理由,才能活到現在。而這個理由,曹睿應該是十分清楚的。
曹植怕自己這份奏章不被透過(原文:植雖上此表,猶疑不見用),不忘最後補了一句:“嗚呼!言之未用,欲使後之君子知吾意者也。”
這句話表面上是遞進關係,其實是一個偽裝了的虛擬語態。不是“就算我的奏章沒被採用,也好歹能讓別人知道我的心意”,而是“如果我的奏章未被採用,那麼別人可就會知道我的心意了。”
在這封信裡,曹植用“絕纓”這個典故來提醒曹睿:我和你媽媽甄宓之間發生過類似“絕纓”的事情。對照接下來那兩句語帶威脅的口吻,所謂“絕纓”事件恐怕不是什麼兒女私情,而是不能宣諸於口的極秘之事,這件事不僅牽扯到曹丕、曹彰之死,而且還是曹植這麼多年來的保命符。
所以曹植才在最後來向曹睿開出條件:如果“言之未用”那麼我可就要“使後之君子知吾意者”。
曹植不愧是一代文豪,這封信是一個相當有技巧性的隱晦暗示。在其他任何人眼中,它不過是篇言辭懇切辭藻雅馴的文章,惟獨曹睿才能讀中其中的微言大義。
而曹睿是如何回答的呢?他的回信沒有記錄,不過曹睿很快就下詔,把曹植從雍丘徙封到了東阿。用曹植自己著作裡的描述,雍丘是“下溼少桑”,而東阿則是“田則一州之膏腴,桑則天下之甲第”。可見這一次的徙封,是破格優待。
面對一位藩王的威脅,皇帝非但沒有采取報復手段,反而下詔優容待之,這在曹魏時代簡直不可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