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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快樂芒果4

    醫保和社保是兩個根本不同的概念視同繳費:是確定參加工作而未繳納社保基金用來確定過渡養老金收入多少。和醫保不能混為一談。

  • 2 # 清清江水7367

    1.“視同繳費年限”僅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它是指原國有企業固定職工 ,在上世紀90年代初企業為職工繳納保費之前的連續工齡。2.醫療保險不存在“視同繳費年限”之說,2000年之前,國家尚未實行職工醫療保險制度,那時期本地方的企業為職工搞的較低層次的“大病統籌”(即企業在職工每月工資中扣1,2元,住院按一定比例報銷),2000年之後才逐步過渡到現今由社保局統一管理的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繳費一年算一年。

  • 3 # 痴叟漢江

    又是一個有做夢的人!醫療保險與社保是兩個系統!方式不一,社保負責你養老,醫保負責你看病!兩者不可相提並論!也不能視同繳費!你不繳費還想視同,是在視同做夢!

  • 4 # 明天會更好70887497

    我是挴洲興寧下崗工人今年9月辦退休02年下崗到18年我已交足15年社保,下崗後一直在深圳買醫保到退休76個月(即6年多醫保)按興寧醫保交足2O年才能亨受職工退休醫保待義,我下崗之前單位沒有交醫保,我在深圳買的醫保遷不回興寧,如遷回興寧來的話6年半,還少13年半,興寧社保局說,要補交十三萬元才能,亨受職工退休待義,十三年是怎樣得出來的?

  • 5 # 戰友老丘

    在南方的某發達省內,只要是流動就業轉移社保關係後,那怕是辦理養老退休全部工齡及職工醫保含視同繳費(含省內轉移)達到四十多年,也是不符合在退休地辦理職工醫保退休的條件。最後的職工醫保實際繳費年限必須要達到十年以上,否則,只能是辦理延繳,直至滿足此條件為止!

  • 6 # 李昌平8

    職工的養老保險有視同繳費年限,主要是指1992年(有的地區延長至96年)以前參加工作,國家承認其職工身份的連續工作年限(注意是國家承認,連續工作時間,如有的人參加工作幾年工作,中間因各種原因失去工作,當然也失去職工身份,以後又重新工作,之前的幾年就不能計算為正式工齡了,只能算重新工作的連續工齡)。凡有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的職工,都同時具有職工醫療保險視同繳年限。由於職工醫療保險實施比職工養保險實施的時間晚10多年(從2009一2011年普實行)。也就是說,在2011年以前在崗職工,在2011年前下崗的職工才能享受視同繳費醫保年限的待遇。1992年前下崗的職工既有視同職工養老保險年限,又有職工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題主2000年後下崗,是在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和社保法實施之前的工齡,應算醫保視同繳費年限。但職工醫保視同繳費年限各統籌地有各自的政策和規定。如有的地方規定要有5年的職工醫保繳費年限,有的地方則要求至少要有10年的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工齡才能計算為職工醫保實際繳費年限累計繳費年限。具體情況請諮詢當地醫保部門,以免耽誤你的繳費時間計算。

  • 7 # 翰墨雲海

    九十年代末二十一世紀初,國有企業職工紛紛下崗,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領取下崗生活費,再就業服務中心為下崗職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2000年開始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從參加工作之日起至2000年的連續工齡均認定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 8 # 丹心30173427550

    這個問題很簡單的,政府應該把這些下崗工人統一納入社保範圍,讓他們老有所養,必盡是為國家做出了貢獻的人!不能說沒交社保就讓他們面臨生存問題!

  • 9 # 文博凱犀

    首先,我先了解一下,什麼叫“視同繳費”?

    “視同繳費”——顧名思義,沒有實際繳費,視同(等同)於繳費。

    引申到社保術語中釋解為:“勞動者沒有實際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繳費年限,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劃分節點為:

    起始點:

    當地實行養老保險改革前參加工作的起始時間(含視同參加工作時間:上山下鄉時間、參軍入伍時間等);

    截止點:

    當地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間。

    起始點至截止點,兩點連線的直線距離。

    即起始時間到截止時間的連續工作年限。

    由於當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間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時間的不一致即不是同一時間,當地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時間滯後與當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間。

    產生了“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之外的“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切入命題釋解:

    下崗職工在2000年前的醫保能否算作視同繳費年限——應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以當地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即繳納醫療保險的時間為準。

    如果當地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繳納醫療保險)時間是2000年,理論上2000年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年限為醫保的視同繳費年限。

    如果當地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時間(實際繳納醫保時間)早於2000年,2000年就不是計算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時間。按當地實際醫保繳費時間算起,在其之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年限為“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特別提醒的是:

    視同繳費年限的確認:參加工作時間必須是“連續”而不能間斷。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不強調“連續性”。

    根據醫保斷繳時間長短,在規定期限以外,未補交或者未交,只是階段性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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