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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麗莎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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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8335830911868
注意錄語音有法律依據嗎?
也有監控攝像頭,如果有監控攝像頭的話,又有錄音的話。
這個是有法律依據的,有手機錄音,有監控攝像頭的話。She有法律效力的,叫兩房,都可以作為證據來。同堂共上的,所以有錄音又有監控攝像頭的話。並且有監控畫面,是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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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flowerF
證據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經過合法途徑取得的證據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製其談話,系不合法行為,以這種手段取得的錄音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而偷錄或偷拍所取得的視聽資料屬於不合法取得,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錄音、攝像等能作為訴訟證據,但仍有一些要求和限制。
一、錄音、攝像等要儘量保留原始載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限定〉》(以下簡稱若干限定)第22條限定:“調查人員調查蒐羅計量機資料或者錄音、錄影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能夠提供複製件。
二、錄音、攝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隱私:《若干限定》第68條關於違法證據的排除範圍,限於“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背法律禁止性限定的方法獲到的證據”,
前者包括以拘禁、脅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做法獲到的證據,後者包括一切違背法律禁止性限定的方法獲到的證據。
由於婚姻案件所具有的特殊性,對這樣的獲取證據的方式就不能以違法證據對待,
只要不是以拘禁、脅迫等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做法獲到的證據或者違背流程法、實體法禁止性限定的方法獲到的證據,就應當認定該證據具有證據本領。
三、錄音、攝像等證據儘量不要單獨使用:錄音、攝像等視聽資料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只有在有其他證據以佐證而補強的情況下,才能作為案件的定案證據。
中國民訴法和司法解釋都有限定,如民訴法第69條限定,“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辯別真偽,並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而《若干限定》第69條則進一步明確限定,“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