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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903481639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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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805432797258
出現工程變更時,發承包雙方應該按照合同約定調整合同價款,在出現合同價款調增事項後的14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合同價款調增報告並附上相關資料,若承包人在14天內未提交報告的,視為承包人對該事項不存在調增價款。
出現工程變更時,發承包雙方應該按照合同約定調整合同價款,在出現合同價款調增事項後的14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合同價款調增報告並附上相關資料,若承包人在14天內未提交報告的,視為承包人對該事項不存在調增價款。
變更合同價款的調整應按下列原則和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單價的,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和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可參照它來確定變更價格和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上述單價時,由承包方提出相應價格,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變更價款的程式是: 1、變更發生後的14天內,承包方提出變更價款報告,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 2、若變更發生後14天內,承包方不提出變更價款報告,則視為該變更不涉及價款變更; 3、監理工程師收到變更價款報告日起14天內應對其予以確認;若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收到報告時算起14天后該報告自動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