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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之魂18
申請臨時困難救助所需材料、要求、申請條件及流程
一、所需材料(請按順序排列):
1.申請書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
2.突發事件證明材料(如消防、公安、醫院、教育等職能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各鎮要附上臨時救助稽核公示照片列印件。
4.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
5.申請人本人開戶的農行卡影印件;
6.申請人及其本人所在家庭成員戶口本影印件及計生資訊(一戶一卡);
7.如已婚但戶口未簽到申請一方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員,請提供結婚證影印件並提供戶口本
影印件;
8.市級民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要求:
1.以家庭(戶)為單位,戶主為申請人提供書面申請,如戶主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出申請的,可由其家庭成員提出申請,但要說明原因;
2.鎮人民政府的稽核意見要提出建議救助金額;
3.要按表格要求認真填寫,不得塗改,反映內容要全面真實(特別是家庭人口、月收入和住址);
4.各鎮要進行村、鎮兩級稽核公示。
5.群眾上交審批表時各鎮要對戶口本原件與影印件進行核對,防止戶口影印件造假;
三、申請條件:
1.因火災、交通事故、溺水、人身傷害等突發或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財產重大損失,在扣除各種賠償、保險、救助後,家庭負擔仍然沉重,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
2.因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慢性病治療,在扣除各種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和其他社會幫扶後,因個人負擔的醫療費數額較大,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
3.因家庭成員上學(大學)等生活必需支出超出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
4.主要經濟來源突然中斷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經其他救助措施幫扶後,家庭基本生活仍然難以維持的;
四、流程:
困難家庭向本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村(居)委會做意見→鎮政府民政業務辦提交申請→鎮人員組織村(居)委會進行民主評議→鎮政府組織人員對申請家庭進行入戶調查→向鎮政府會議提交申請家庭名單進行討論→對會議透過的家庭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期間由鎮政府向市民政局申請領取審批表)→組織申請家庭填表(收集所需相關材料並進行核對)、鎮政府做意見→公示期間結束後無異議的由鎮政府統一報送市民政局(鎮政府對材料不齊的不得報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對鄉鎮報送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臨時救助,不符合條件材料退回鎮政府。
根據上述申請臨時救助所需材料、要求、申請條件及流程,申請人申請臨時救助申請書如果村上不批准怎麼辦。首先要弄清申請符合不符合申請條件;其次要搞清申請材料齊不齊全;第三要弄清村上不批准的原因及理由。弄清這三點,如果條件符合、材料齊全、村上也無特別原因或正當理由,就應該持申請書及材料向鄉鎮人民政府據理反映要求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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