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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149685759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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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000719520996740
應根據藥品標示的貯藏條件要求,分別儲存於冷庫(2-10℃)、陰涼庫(20℃以下)或常溫庫(0-30℃)內,各庫房的相對溼度均應保持在45%—75%之間。
應根據藥品標示的貯藏條件要求,分別儲存於冷庫(2-10℃)、陰涼庫(20℃以下)或常溫庫(0-30℃)內,各庫房的相對溼度均應保持在45%—75%之間。
應按藥品的溫、溼度要求將其存放於相應的庫中,藥品經營企業各類藥品儲存庫均應保持恆溫。對每種藥品,應根據藥品標示的貯藏條件要求,分別儲存於冷庫(2-10℃)、陰涼庫(20℃以下)或常溫庫(0-30℃)內,各庫房的相對溼度均應保持在45%—75%之間。
企業所設的冷庫、陰涼庫及常溫庫所要求的溫度範圍,應以保證藥品質量、符合藥品規定的儲存條件為原則,進行科學合理的設定,即所經營藥品標明應存放於何種溫溼度下,企業就應當設定相應溫溼度範圍的庫房。如經營標識為15-25℃儲存的藥品,企業就應當設定15-25℃恆溫庫。
對於標識有兩種以上不同溫溼度儲存條件的藥品,一般應存放於相對低溫的庫中,如某一藥品標識的儲存條件為: 20℃以下有效期3年, 20-30℃有效期1年,應將該藥品存放於陰涼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