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條例》的規定,過了兩年時限的不予受理。對法院判決不服重新投訴的,不屬於監察大隊受理範圍的他們不會受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1、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3、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4、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5、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6、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7、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8、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您這個問題問的過於寬廣,勞動監察大隊有非常多的情況是不受理投訴的,譬如超過了管轄的地域範圍,超過了管轄的職權範圍等等
《勞動監察條例》的規定,過了兩年時限的不予受理。對法院判決不服重新投訴的,不屬於監察大隊受理範圍的他們不會受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1、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3、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4、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5、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6、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7、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8、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