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殷緒旺

    不用走法律程式了,你贏不了,這不是你鄰居隨意所為,整個建築就是這樣的設計標準,唯一的辦法還是和鄰居溝通好 在空調外機下面墊上防震膠墊,振動聲音太大也可能空調外機有點故障。還想說一點,鄰里之間,有點問題儘量溝通協商解決。一旦透過法律產生隔閡,遠親不如近鄰。

  • 2 # 濮陽無憂

    樓上鄰居的主臥有一空調為櫃機,且年代較長,約10年了,外機放在我的飄窗頂上,外機因為老化的關係會和牆體共振產生嗡嗡嗡的噪音,這聲音極其難受,無法入睡。目前我已讓家人出去租房。

    我找過樓上協調並買了彈簧減震器希望試試,樓上開始還配合,裝了橡膠墊(彈簧減震器因高度無法安裝)但沒什麼效果。再次協商鄰居表示不想管了,我家的空調想怎麼用就怎麼用,最後直接跟我說讓我買新的給他。

    找過物業,物業表示只能協調,我問物業飄窗頂的歸屬權物業說屬於樓上?報警兩次,警察表示管不了,沒有執法權,不能強制人家不用空調,兩次警察都勸我訴訟。。。找社群,社群答應協調後告知我對方不理。現在是心累,有家回不了,整晚被這空調低頻噪吵的睡不著。(家人租房,晚上我睡朋友家,因我自己會上夜班,下夜班的時候也要休息)

    背景說完。我現在準備法院訴訟,想請問各位幾個問題:

    1,飄窗頂的歸屬權,飄窗頂面距離天花板約30cm。我對飄窗頂是否有專有權?如果沒有專有權的話,是以相鄰權起訴嗎?

    2,最大的問題是低頻共振噪音,嗡嗡聲雖小但聽著極其難受,手機各種app卻又測不出來。

    3,飄窗旁邊的平臺算是空調外機專用平臺嗎?我買的是二手房,所以沒有原始購房合同。問物業要竣工圖,物業說之前的物業還沒有交接。(這個物業是後進的物業)

  • 3 # 米斯特CJ

    首先物業協商

    其次自治組織(社群、村委等)調解

    最後法院訴訟執行

    一步一個腳印

  • 4 # 半世琉璃夢

    最好不要直接走法律程式,現在鄰里之間都不是那麼互相瞭解,你不知道你的鄰居到底是什麼人,直接走法律程式可能會適得其反,警察甚至訴訟到法院,最後也只能協商解決。1,先找物業或者社群說明情況,瞭解飄窗頂能否放空調外機;

    2,如果飄窗頂不能放空調外機,那直接讓物業或社群找到樓上協商將空調外機轉移到其他合適的位置;

    3,如果飄窗頂能夠放空調外機,那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記住一定不要吵架,因為他住你上面,就算這次吵贏了,以後隨便搞點噪音、漏水什麼的,也都是麻煩事。對鄰居說,空調噪音也會影響你自己的休息,影響睡眠質量,時間長了會神經衰弱,抑鬱症什麼的,最好做好噪音的隔離,現在資訊時代,網上查查哪些降噪效果好的東西安裝上去,不想自己動手裝,直接找空調維修的師傅;

    4,記住一件事,鄰里之間和氣生財,不只是大家共同歡樂,最重要是“和”不要為以為小事生氣,對大家都不好。

  • 5 # 大貓菲菲飛

    法律程式不太清楚,我家樓上的空調外機以前一直滴水,滴答滴答聲音超級煩,多次溝通無果,態度還挺橫,不給處理,他老婆是派出所的戶籍民警,惹不起,沒辦法,我只好自費給他接了一節水管,直接接到樓下,這樣也就沒有噪音了,這種辦法是比較窩囊,但是確實能解決問題,上有老下有小,不至於說是因為這事以命相搏,不至於的事。其實這社會,素質低的人太多,以暴制暴是一種辦法,靈活處理也是一種辦法。

  • 6 # 微言微語觀世界

    不要走訴訟程式,噪音汙染投訴,反覆投訴,一直投訴到解決問題為止!(渠道有環保局監督舉報熱線、轄區警察局、區長熱線、市長熱線、中央環保督察組熱線)

  • 7 # 北雁南飛250961796

    這個問題無解,很多樓房設計時空調機位就是這樣設計的,去年我所住的房子就是這樣的,樓上空調漏水,從飄窗滲進來了,導致飄窗的裝修損壞,找了物業,最後只能樓上修理空調,。

  • 8 # 才高八斗生活家c

    這種情況來說,如果是噪音大到一定的程度可以直接法律規定來解決,但是鄰里鄰居最好是不走這個程式,畢竟抬頭不見低頭見!!!先是以鄰居方面協商為主!!!(如果噪音影響到你生活起居的話,還是可以考慮法律途徑的)

    《民法典》第288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相鄰關係最常見的情形即為不動產的毗鄰者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處理相鄰關係應遵守有利生產原則、方便生活原則、團結互助原則、公平合理原則。相鄰關係最大的特點是與人民群眾的生活密切相關,處理得當,能夠改善人類生存環境,提高生活質量。審判實踐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堅持以人為本,充分考慮相鄰權利人的生活方便,尤其要注意保護相鄰權利人的生存權。對於嚴重危害相鄰權利人身體健康和正常生活的行為,應採取措施加以制止。

    2.合理限制或者延伸不動產權利人的權利,方便相鄰權利人的生活。這在因通風、採光、通行、排水、引水、排放汙染物等產生的相鄰關係中尤為重要。

    3.採取合理的措施,將對於權利行使的限制限定在合理限度內,儘量減少給相鄰權利人生活帶來不便,不得把一方的方便建立在相鄰權利人的不便之上。

  • 9 # 使用者2264629165950871

    ”第九十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你鄰居在你家外牆安裝空調室外機,影響了你和你父親的日常起居生活,對此你可以和他進行交涉。如果協商不成,或是認為樓下空調噪音超標,可起訴樓下業主侵權,若確實超標,可要求法院判令其改正、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等。  作者單位:江西省南豐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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