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tpfpu3720
-
2 # 使用者3232196916421726
這“第三輩人”是不是指堂兄弟姐妹或表兄弟姐妹,如果是那就是近親。以下關係就是近親(在婚姻法中禁止結婚):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孫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孫子女(以上為直系血親);兄弟姐妹之間;表兄弟姐妹之間,堂兄弟姐妹之間,叔侄之間,甥舅之間,姑侄之間,姨侄之間(以上為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超過三代就不算近親了,在婚姻法中就可以結婚了。
1、你們之間的關係是姨表兄弟,是不能結婚的。
2、近親結婚會影響幾代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具體包括父母和子女之間、爺爺奶奶和孫子孫女之間、姥姥、姥爺和外孫子、外孫女之間等圖解。
3、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1、父母和子女之間、爺爺奶奶和孫子孫女之間、姥姥、姥爺和外孫子、外孫女之間,當然不能結婚。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結婚。3、和自己的親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結婚。
4、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5、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參考資料:近親結婚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