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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順通財稅段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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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簡淨軒語
現在個稅退稅是第一年,在個稅APP出來之前,即使自己的資訊被冒用,納稅人也瞭解不到資訊,除非主動去稅務局查詢,現在個稅APP出來以後,隨時隨地可以查詢收入情況,專項附加扣除情況,可以說是非常方便了。
那麼為什麼這些單位要冒著風險申報虛有人力呢?我覺得有兩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稅務是代理的,企業和稅務代理之間缺少溝通,導致稅務代理在沒有掌握實際情況就進行納稅申報了。這種情況是存在的,有些企業老闆雖然成立了公司,但是並沒有稅務和財務以及公司管理的基本常識,為了省錢把公司財務外包給稅務代理,結果造成了這種情況。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故意虛增人力。人工是一種成本,當企業利潤大了,應交所得稅就多了,企業為了節稅不擇手段,虛增企業的人工成本,降低利潤,以達到減少所得稅的目的。我瞭解到在過去的幾年,曾經有一個企業,把單位員工的家屬,只要年齡符合,有銀行卡的,全部提供到公司,進行虛增人力。
不過在2019年1月1日,國家宣佈社保費的繳納轉到稅務部門,社保由“費”轉到“稅”,虛增人力成本已經不再是明智的選擇,因為虛增的人力,人工成本是增加了,但社保費用也會相應增加,有點拔個蘿蔔帶點泥的意思。雖然整個2019年只是把居民醫保和事業單位的社保轉移到了稅務,企業社保暫緩執行,但只要是申報過了個稅,記錄總是存在的,萬一員工維權意識強了,要求企業補交社保,豈不是給自己挖坑?
對於個人來講,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申訴,要求撤銷影響。稅局一般會要求涉事企業提供工資表,考勤表等資料,以證明業務的真實性,這是簡單粗暴的方法,當然也可以跟申報企業協商,私下解決。
這個問答看似是個人所得稅的涉稅問題,其本質是屬於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範疇。
個人資訊“被職工”,確實匪夷所思!個人未在公司就職,更沒有從公司獲得勞動報酬,而公司在自然人系統申報職工收入,是典型的虛列成本費用的案例。妄圖透過虛列成本費用的方式,偷逃企業所得稅。違法違法!
一、個人維權個人“被職工”,一方面作為納稅人,彙算清繳個人所得稅時,個人所得稅或將虛高,承擔不必要的稅款;一方面企業透過職工身份造假,涉及社會誠信問題,不得不維權。
個人維權主要有兩三方法和途徑:
1、向虛列成本費用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投遞紙質舉報材料。
2、透過個人所得稅APP等網路途徑,對申報收入不實部分明細做出申訴。
3、與當事企業溝通,責令其限時更正申報或由當事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糾錯。
二、是否可以索賠?如果給個人造成損失的,索賠是必然的,且僅限於造成的損失。上述維權的途徑和方法,與索賠並舉。
企業虛列成本費用,涉嫌偷逃稅款的,將處於0.5~5倍的罰款,並補交稅款及滯納金。涉嫌犯罪的或將承擔刑事責任。
三、中小微企業情況介紹部分小企業在現實工作中,由於人事勞動關係管理混亂、個稅申報系統中人員資訊更新滯後等原因,也會造成“被職工”的情況。
但是無論是主動虛列成本費用,還是管理混亂造成的,均不能改變涉嫌偷逃稅款的責任。涉嫌偷稅漏稅,必將受到嚴厲處罰。給個人納稅人造成損失的,有兜底的風險。
現實工作中這種明目張膽的偷逃稅款的行為,比較少見,特別是在個人所得稅APP上線以來,從義務扣繳人到納稅人都有清醒的認識,這無異於裸奔。目前還心存幻想的義務扣繳人應當看清形式,及時懸崖勒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