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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10713758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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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713533885243
法律的規範作用有五個方面:
一、指引作用。這是指法作為一種行為規範,為人們提供某種行為模式,指引人們可以這樣行為、必須這樣行為或不得這樣行為,從而對行為者本人的行為產生影響。
二、評價作用。這是指法作為一種社會規範具有判斷、衡量他人行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三、教育作用。這是指透過法的實施,法律規範對人們今後的行為發生直接或間接的誘導影響。
四、預測作用。這是指人們可以根據法律規範的規定,事先估計到當事人雙方將如何行為及行為的法律後果,從而對自己的行為作出合理的安排。
五、強制作用。這是指法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實現,運用國家強制力制裁、懲罰違法行為。法的強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證。
“法”的繁體寫作“濂”,由“水”、“薦”、“去”三部分組成。按三部分意思來說,它們體現了公平、公正、決斷。“水”是指執法要像水一樣平如鏡,代表公平。“廩”(音“志”)是一種神獸,又名“懈豸”。傳說它天性愛主持正義,能判別真假虛實。它頭上長有一隻角,看到兩人動手爭鬥,便立即用角準確地猛撞無理一方;見到有人 吵架爭論起來,亦馬上用嘴去咬胡攪蠻纏之人。神獸會秉公辦事仗義執言,所以,古代執法官員戴“懈豸冠”。“薦”字當然代表仗義公正。“去”是去掉,引申作解決、法斷之意。由此可見,古“濾”字是這三方面意思的組合,體現出古人造此字時頗費了一番心機呢!不過它難寫難認,後來便簡化成“法”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