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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385003433328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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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5812826784382
新辦的手機卡號隨時可以登出,登出時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首先要繳納手機號碼所欠的費用,如有餘額銷號時候可以轉移或者退回。
參與了移動的優惠活動(如優惠購機、衝話費送話費活動等),並簽訂了協議明確約定在享受優惠有效期內不能辦理銷戶、過戶、停機等業務的情況,按協議執行。協議過後才能銷號。
沒有以上的問題,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到自己號碼所屬地營業廳辦理停機銷號業務。
按照國家規定,手機卡不登出是影響個人徵信的,但是在有些地方的營業廳會偷偷告訴你,不登出也沒事。個人感覺手機號不用了應該是要登出的,但是目前關於這方面的規定太死板,必須回到號碼歸屬地的營業廳去辦理。我之前在外地手機丟了,害怕影響工作,就趕緊又辦了一個當地的卡,原來的卡想辦一個停機,就給客服打去了電話,被告知因為協議書還沒有到期(也就是套餐),不能辦理任何業務,而且還要正常扣費,我一氣之下到國家工信部投訴,沒幾天當地營業廳就給我打來電話道歉,並說確實不能辦理業務但是會免除我沒有使用期間產生的費用,等以後有時間再去登出。說這件事只是想表達自己對於這方面規定的一些小小的怨念,希望國家有關部門可以推動這方面政策的改進,比如可以異地補辦和登出手機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