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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竹夭寧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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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梔花晚
第五段是總結,說六國之眾不能滅秦,是因為妄想賄賂秦國,賄賂秦國反而加快六國被滅。不如這六國卻與他們行事一般的,更是比不上。蘇洵不是就事論事,而是借題發揮。
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於秦,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苟以天下之大,下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國下矣。
蘇洵的寫作目的不在於總結六國滅亡的教訓,而在於警告宋朝統治者勿蹈六國滅亡的覆轍。借古喻今,以談論歷史供當今統治者借鑑。
六國論中論證燕國的滅亡是“以荊卿為計,始速禍焉”,就是欠妥的。作者並沒有抓住根本問題,而是擷取了一個偶然情況作為論據,把問題簡單化了,難以令人置信。要知道,當時強秦滅燕,是歷史的必然。只不過“以荊卿為計”加速了燕的滅亡罷了。
從邏輯上說,作者是將必然的趨勢當作或然的情況來論述,這在邏輯上講不通,是違反客觀實際的。所以說,這個論斷是不妥的。作者論六國滅亡,只論及賂秦的弊端及用武不終等等,卻沒有論及統治者的腐敗無能這一根本問題,這是不全面不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