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1
回覆列表
  • 1 # 1098722178484小辰

    保險的三權分離指的是保險可以分離所有權,控制權和收益權。

    這個是保險最大的優勢。通俗的解釋就是,投保人享有保單的支配權,保險公司擁有保單的所有權,受益人享受到最終收益權。我們可以透過指定受益人的方式,來確保財產的歸屬問題。

    怎麼去理解呢?

    首先我們來看看,保險既是一種合同制度,也是一種金融資產,那麼具體所有權、控制權、收

    益權怎麼在其中體現呢?

    1、 所有權

    保險,是投保人為有保險利益的被保險人所做的一種風險轉移處理。因為投保人是保費的出資方,所以也是金融資產的所有者,這是沒有太大疑問的,所以保單的現金價值、萬能險的賬戶利益,都應當視為投保人的財產,實踐中也是這樣認識的。

    2、控制權

    所謂控制,包括保單的變更、撤銷、轉移,實踐中都是必須由投保人親自辦理的,被保險人無權處分,但涉及被保險人利益或者更改受益人等,需要被保險人知情或同意。可是,所有和控制分離了嗎?並不覺得。

    3、受益權

    如果是說被保險人出險賠付,受益人享有的是保險賠償金的請求權,並且受益人的身份是來自投保人的指定,這是投保人對自己金融資產的處分體現。如果是說理財型險種的收益取得,分紅險的分紅、萬能險和投連險的賬戶價值,本來就是投保人的財產,不存在什麼分離。

    只有生存金(滿期生存、年金領取)是一種特殊情況,生存金在法律性質上也是一種請求權,是債權而不是物權,是被保險人向保險人請求支付生存金的權利,而他擁有這種權利是投保人購買和處分保單的結果。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下身藍色束腳褲上身什麼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