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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默語8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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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363424789557
刑事訴訟法與刑法的關係是程式法和實體法的關係,刑事訴訟法屬於程式法,刑法屬於實體法。
刑法規定了犯罪與刑罰的問題,是刑事實體法;刑事訴訟法則是規定追訴犯罪的程式、追訴機關、審判機關的權力範圍、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以及相互的法律關係,是刑事程式法。程式法是為實體法的實現而存在的,而程式法本身具有獨立的品格。刑事訴訟法規範涉及國家權力與個人權利的分配關係,直接關係到公民的自由、財產等各項權利的實現程度。
伴隨著訴訟民主化的發展歷程,刑事訴訟程式發生的變化更大,承擔不同訴訟職能的國家機關之間也存在職責分配的變化。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程式內容是在不斷的變化中走向程序正義,引導刑事程式法治的實現。中國刑事訴訟法的內容在科學化、民主化方面仍有待發展,以適應不斷提升的人權保障的需要。刑法與刑事訴訟法都以懲罰犯罪、保護人權、維護社會秩序、限制國家公權為目的,刑法是在靜態上對國家刑罰權的限制,而刑事訴訟法則是從動態的角度為國家實現刑罰權施加了一系列程式方面的限制,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構成了刑事法的整體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刑事訴訟形式的歷史型別
(一)彈劾式
彈劾式訴訟的特點
1."不告不理"。訴訟的進行主要是依靠當事人雙方的積極性,訴訟是否提起完全取決於受害人。
2.法官在訴訟中處於消極仲裁者的地位,法官只負責審判不執行控訴職能。
3.需要依靠神明裁判時,就會採用決鬥等辦法並根據所謂神示的結果作出判決。
4.當事人雙方在法庭上的地位和權利是平等的,可以進行對質和辯論。
5.彈劾式訴訟形式下的審判一般都是公開的,並透過言詞辯論的形式進行。
(二)糾問式
糾問式訴訟的特點
1.國家官吏依其職權主動地追究犯罪。
2.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實際上都不具有現代法律意義上的當事人的訴訟地位。
3.控訴職能和審判職能不分,法官集審判權、起訴權和偵查權於一身。
4.同野蠻的刑訊、拷問始終緊密地聯絡在一起。
5.一般都是秘密進行的。
(三)混合式
混合式訴訟既有彈劾式訴訟的許多特點,又有糾問式訴訟的某些特徵。
在混合式訴訟形式下,刑事訴訟分為兩個大的階段,即法庭審判前的偵查追訴階段和法庭審判階段。這兩大訴訟階段界限分明,各有各的特點。
在審判階段,彈劾式訴訟的特點體現得比較充分。混合式訴訟的法庭審判,也是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混合式訴訟中的審判職能和控訴職能是分開的。當事人雙方在法庭上的訴訟地位是對等的,都是訴訟主本。混合式訴訟中的法庭審判都是採用言詞辯論和直接訊問等方式、方法,同時一般都是公開進行的。
法庭審判前的偵查、起訴階段,糾問式的特點有所體現。在混合式訴訟中,均實行以國家追訴為主的原則。被告人在這個訴訟階段的地位、應享有的權利以及與追訴者之間的關係等,同法庭審判階段相比,差別還是比較明顯的。混合式的偵查、起訴過程,一般都不公開,不透過辯論的方式進行。
當事人主義的訴訟形式:一般指英美法系國家的刑事訴訟形式。英美法系國家法庭審理所採取的方式是交叉詢問,即由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對彼此傳喚到庭的證人,交替進行所謂"主詢問"和"反詢問"的方式。法官一般只是處於主持者和指揮者的地位。控、辯雙方之間的對抗、辯論等特點體現得比較充分。法官在開庭審理前只能瞭解起訴書中所列舉的事實,對案件的證據材料並不清楚,同時也不能對被告人進行庭審前的訊問。
職權主義的訴訟形式:一般指大陸法系國家的刑事訴訟形式。法官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是處於審問者的地位,特別是在法庭調查階段,法官始終是依其職權審訊被告人、詢問證人和查對核實各種證據的審問者。法官在開庭審理前就能瞭解全部案件事實和證據材料,同時可以在庭審前訊問被告,可以對證據進行查對核實工作。
《刑事訴訟法》第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依靠群眾,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對於一切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許有任何特權。
第七條 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
我們國家的刑事訴訟形式或模式,在1997年1月1日前,同大陸法系國家的刑事訴訟形式或模式比較接近,同英美法系國家的刑事訴訟模式差距較大。1997年1月1日起,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借鑑和吸收了英美法系刑事訴訟模式的某些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