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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942028424319

    作為春秋爭霸舞臺上強勢的國家之一,晉國的軍制是怎樣設定的?其不斷髮展變化的原因是什麼?


    一、晉國軍制的內容

    第一,打破國野的界限。西周時期一直實行華人當兵,野人不當兵的制度,這種制度持續到春秋早期,晉國的軍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國野的界限。春秋中後期,社會生產力飛速發展,隨著各諸侯國經濟實力的增強和戰爭的需要,“國野制度”漸漸被打破,野人也能當兵了,這是春秋晉國與其他各諸侯國都存在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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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華人和野人的區分,很多史料中有記載,也有不少學者進行研究。在中國古代社會中,奴隸主階級為了維護自身的統治,常把與自身有血緣關係或關係親近的人集中編制在國都四郊的村社中,成為“國”,史料將國中的居民稱為華人,這部分人在國家事務中享有充分的權力。參加戰爭是華人和基本權利和職責,華人也是國家支柱、兵役的主要承擔者。


    “野”原本指的是原始社會部落或聯盟之間的“中立地帶”,進入階級社會以後,這些地點被奴隸主用來安排沒有政治權利的居民,如被征服者、戰俘或移民等等。這些居民被稱為“野人”,野人不享有華人的政治權利,專門從事農業活動,承擔國家徭役和賦稅。由此可見,華人和野人不僅在地域上有所區別,身份上也有尊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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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春秋中後期,傳統的田制和兵制都發生了變化,尤其是兵制的改變使得徵兵範圍進一步擴大,造成“兵甲益多”的情況,為當時的爭霸戰爭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援。戰爭與制度的改變是互為因果的,戰爭為破壞傳統制度提供了催化劑,戰爭的需要促進兵制、田制的改革,兵制發生改革後又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戰爭,使得戰爭規模更大,從而加快歷史的發展程序。


    第二,兵農合一,軍政合一。晉國軍制也符合春秋時期所有諸侯國軍制的特點,即兵農合一、軍政合一。根據相關學者研究,春秋時期各諸侯國軍隊中大抵沒有設定常備軍,軍隊是在戰爭發生時將人民組織起來,主要由居民構成。這些居民平時從事農業,發生戰爭時又成為兵力,體現出春秋時期軍制“兵農合一”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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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特點和當時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密切相關,因為當時的社會是以農耕為主要生產方式,需要從事生產的勞動力。並且士兵的演習訓練也常常選在農隙之時,可見當時各國對農業生產非常重視。只有生產力發展了,軍事、政治才能隨之發展。根據當時的相關規定,居民之間不僅要在生產生活中互助互愛,作戰時也要互相照顧。


    當時的村社組織和軍事組織也是相互統一的,二者互相依存而存在,確定編制以後禁止居民隨便遷移。蒐禮的盛行也說明兵農合一的特點,蒐指的是在修建期間進行軍事訓練和變更軍制等一系列大型軍事活動,晉國曾舉行過八次蒐禮。除了兵農合一,軍政合一也是晉國軍制的特點之一,由六卿擔任將佐足以說明。


    二、晉國軍制的發展

    根據相關史料記載,晉國最初只是一個小國。到曲沃代翼發生之後,晉武公成為周天子承認的晉國國君,《左傳》有言:“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軍為晉侯。”根據《周禮》:“王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可知當時周天子是按照小國一軍的編制對晉國進行賞賜。

    此時晉國剛剛結束長達67年的內亂,期間王公貴族爭權奪位,相互對抗都忙不過來,自然沒有餘力開疆拓土。內亂結束之後,晉國最主要的工作是修生養息,也沒有對外擴張。因此當時的人形容晉國“晉國之方,偏侯也,其土又小,大國在側”。


    到了晉獻公時期,晉國曲沃代翼的風波漸漸平息,加上晉獻公的野心,晉國開始對周邊小國用兵,擴充疆土。晉獻公十六年,“晉侯作二軍”。獻公二十二年,晉國消滅虢國,又在返回途中滅虞,還對戎狄用兵,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戎狄對晉國的威脅。晉獻公的不斷用兵使晉國疆域越來越大,達到晉侯時期的二三倍,再加上武公時期擴充的領土,晉國的疆域幾乎覆蓋晉南地區。


    在晉獻公的不斷努力下,晉國實力逐漸增強,但其二軍的編制持續了很長時間。晉文公回國以後,對晉國進行了改革,為在晉楚爭霸中取勝將軍隊編制擴大,為三軍。這時候的晉國是三軍六卿,即中軍將郤縠、中軍佐郤溱、上軍將狐毛、上軍佐狐偃、下軍將欒枝、下軍佐先軫。


    設定三軍並確定將佐之後,晉國同楚國展開爭霸戰爭,後在城濮之戰中取勝,代替齊桓公成為霸主。晉國在各個諸侯國中的地位迅速提升,影響力也逐漸擴大。這一時期晉文公作三軍是出於爭霸戰爭的需要,因此一步步擴充晉國的軍隊,增強軍事力量。


    晉文公五年之時,為了抵禦狄人的不斷侵擾,晉文公又成立三行。晉國前面已有三軍,現在又成立三行,實際上已經是六軍的編制,按照《周禮》的說法只有天子才能擁有六軍,晉文公為了避嫌才稱作三行。三行只設置將,沒有設定佐,此時晉國的軍制變為六軍九卿。


    到文公八年,晉國的軍制再次調整,將原本的三行制廢除,重設上下新軍,變為五軍的編制。五軍的編制在晉國持續了九年的時間,軍隊中去世的將佐也很多。晉襄公七年時,晉國捨棄上下新軍,重新恢復了三軍的編制。晉景公十二年,為了犒賞在鞌之戰中功勳卓著的臣子,晉國再設六軍,提拔起一大批人。


    據《左傳》的相關記載,在晉厲公三年之時,晉國軍隊的配置變為四軍,即中軍、上軍、下軍、新軍,取消了新上軍、新下軍的編制。晉悼公之時,因為沒有合適的統領,就將新軍與下軍合併,晉國又恢復三軍的編制,再未改變。


    三、晉國軍制變化的原因

    綜上可知,晉國軍制的變化非常頻繁:一軍(晉侯緡二十七年—晉獻公十六年)——二軍(晉獻公十六年—晉文公四年)——三軍(晉文公四年—晉文公五年)——六軍(晉文公五年—晉文公八年)——五軍(晉文公八年—晉襄公七年)——三軍(晉襄公七年—晉景公十二年)——六軍(晉景公十二年—約晉厲公三年)——四軍(約晉厲公三年—晉悼公十五年)——三軍(晉悼公十五年以後)。


    晉國軍制變化的原因有以下幾點:第一,戰略需要。為了適應爭霸戰爭的需要或者抵禦戎狄的侵犯,晉國改變軍制。第二,將佐原因。優秀的將才非常難得,想要培養干將也需要很長時間。如果某一時期晉國將才空虛,則只能根據實際情況對軍制進行調整。晉國將才難得也有其深層原因,即將帥必須出身六卿,這樣的條件對將才的選拔造成了限制。


    第三,賞賜軍功。成為晉國的將佐意味著成功進入晉國的權力中心,因此將佐對參加戰爭的將士來說無疑是最有吸引力的獎勵。有時候,為了對軍功進行獎勵,晉國就需要擴建軍隊的編制來增設將佐的位置。第四,為了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要求。軍隊的編制隨著生產力的發展改變,生產力的發展也為兵力提供了經濟基礎和人力支援。


    晉國的軍制雖然變化數次,但存在時間最長的仍是三軍六卿。不過,晉國的軍制雖然在不斷變化,兵力卻不是隨著軍制增減而改變的,總體來看,晉國兵力處於上升趨勢。從鞌之戰到平丘會盟,晉國兵力發展非常迅速,平丘之盟上為了向諸侯示威竟觸動四千乘兵力,還沒有算上晉國卿族的武裝力量。如果將晉國卿族的軍力也計算在內,晉國總兵力應能達到七八千乘,與楚國相當。


    從晉國軍制的變化中不難看出,春秋早期《周禮》中“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還對諸侯國有一定程度的約束作用。但隨著各諸侯國的實力逐漸強盛,這一規定不再被遵循,實力成了政治活動中的主要支配力量。隨著晉國實力的增強,軍隊的組建也會從自身的需要出發,不再將王室規定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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