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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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588633061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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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8063253886702
A、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一般為每6年一次。 B、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一般為3-6年一次。 C、安全狀況登記為4級,其檢驗週期由檢驗機構確定。安全狀況等級為4級的壓力容器,其累積監控使用的時間不得超過3年。在監控使用期間,應當對缺陷進行處理提高其安全狀況等級。 D、新壓力容器一般投入使用滿3年時進行首次全面檢驗,下次的全面檢驗週期由檢驗機構根據本次全面檢驗結果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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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5210601042254
根據《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安全閥一般一年至少校驗一次,壓力錶一般每半年至少檢定一次。 安全閥1年檢定一次,強制檢定。A類壓力錶半年檢定一次,強制檢定。B類和C類壓力錶一般是一個檢修週期檢定一次。 安全閥這個裝置主要是安全作用,保證壓力到一定值就動作的,壓力錶只是見識作用,如果不麻煩就去檢驗吧,如果麻煩就看看是否需要檢驗在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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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3386137926186510
你好,壓力容器安全狀況等級分為5級.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R0004—2009 7.3 定期檢驗週期 定期檢驗是指在壓力容器停機時進行的檢驗和安全狀況等級評定。
壓力容器一般應當於投用後3年內進行首次定期檢驗。
下次的檢驗週期,由檢驗機構根據壓力容器的安全狀況等級,按照以下要求確定: (1)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狀況等級為4級的,應當監控使用,其檢驗週期由檢驗機構確定,累計監控使用時間不得超過3年; (4)安全狀況等級為5級的,應當對缺陷進行處理,否則不得繼續使用; (5)壓力容器安全狀況等級的評定按照《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進行,符合其規定條件的,可以適當縮短或者延長檢驗週期; (6)應用基於風險的檢驗(RBI)技術的壓力容器,按照本規程7.8.3的要求確定檢驗週期。
壓力容器的檢驗週期,按照<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分為:
1 .外部檢查:在壓力容器執行中的定期線上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2.內外部檢驗:在壓力容器停機時檢驗.其檢驗週期分為: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狀況為3級的,每3年至少一次。
壓力容器投用後首次內外部檢驗週期一般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