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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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563846207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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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738716650842
在地下建築內設定公共娛樂場所,除符合本規定其他條款的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只允許設在地下一層;(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二個,安全出口、樓梯和走道的寬度應當符合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三)應當設定機械防煙排煙設施;(四)應當設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五)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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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4164580722351348
4樓要200㎡一個防火分割槽,就是要砌築磚牆分為200㎡以內每個區,門要甲級防火門。
娛樂場所建議都放在1-3層,四層造價太高了 -
4 # 大夢老不覺
對位於四樓的酒吧等公共娛樂場所,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的規定大概包含這麼幾種要求:
一是必須設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二是必須設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三是必須設定防排煙設施。
四是場所內每一個廳室的面積不能大於200平方米。
五是必須與其他區域進行防火分隔,要設定封閉樓梯間。
六是不能採用易燃可燃材料進行裝修。主要就是這些要求,至於場所的面積,倒是沒有限制,不超過所在建築要求的每層最大防火分割槽限制即可。
1、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針對本酒吧的線路特點進行防火知識教育。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