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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36395467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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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崑崙吟雪
行政訴訟法的立法目的是:
(一)保證人民法院正確、及時審理行政案件。
(二)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三)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行使行政職權。
行政訴訟法與行政程式法都屬於程式法,都是保證行政實體法正確實施的手段。但適用的主體不同,所處的階段也不同。行政訴訟法主要是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的程式依據;而行政程式法主要是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實施公務行為的依據。從適用的階段看,行政訴訟法是審理行政案件時適用的程式法,因而是事後救濟程式;而行政程式法是關於行政得為的程式法,它於行政行為的全過程,不僅包括事後救濟程式,也包括事前、事中程式。通常情況下,行政實體法首先透過行政程式法得以實施,只有發生行政爭議時,才有適用行政訴訟法,透過訴訟程式實施行政實體法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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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5119196148852
【立法目的】為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由第七屆全華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89年4月4日透過,自1990年10月1日實施。現行版本為2017年6月27日全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行政訴訟法的立法目的如下:為了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爭議。為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為了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行政訴訟法,主要是為了規範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夠正確、及時的審理行政案件,是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國家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訴訟。
行政訴訟法是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訴訟參加人(原告、被告、代理人等)進行訴訟活動必須遵守的準則。它規定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程式方面的法律規範和行政訴訟參加人行使權利、承擔義務的各種法律規範,是現代國家據以建立行政訴訟制度的法律依據。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從而根據憲法的規定製定的一部程式性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不開庭審理。
第八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階人民法院批准,高階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