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五十九條 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
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裝置,為3年。
年限平均法,又稱直線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應記折舊額均衡得分談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
計算公式: 年折舊率=(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淨殘值)*月折舊率
所得稅法,第五十九條 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
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裝置,為3年。
年限平均法,又稱直線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應記折舊額均衡得分談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
計算公式: 年折舊率=(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淨殘值)*月折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