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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有的玩了

    機關黨建是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獨特政治優勢和特殊重要作用,對其他基層黨組織有著風向標作用。在即將迎來建黨百年之際,全面回顧機關黨建發展歷程,對於我們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三個表率”、做到“兩個維護”、建設“模範機關”的指示要求,推動機關黨建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 2 # 南柯一夢壯

    黨建是指黨的建設。黨的建設包括: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反腐倡廉建設、純潔性建設等,具有鮮明的黨性和實踐性,指導黨在不同時代、不同情況下的工作與活動。

      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三大範疇是我們黨在長期黨的建設實踐中形成的。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又高度重視制度建設,十六大進一步強調將制度建設貫穿黨的建設各項工作之中。到十七大,又鮮明提出反腐倡廉建設這個範疇,時增寫了加強黨的純潔性建設,從而將黨的建設的總體佈局完善為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反腐倡廉建設、純潔性建設的“六位一體”,使黨的建設的內容和範疇更加符合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的特點。

  • 3 # 人事論壇

    早已停止了一切轉聘乾和以工代幹審批手續。2001年,國家組織、原人事部、國編辦,即三部委聯合發文,嚴禁各地轉聘幹行為,停止一切轉幹聘乾和以工代幹審批手續,從此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廢除了過去實行多年的轉聘干政策。

    有人問,為啥?因為事業單位2001年以後,開始推行聘用制度,出臺了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即35號文,國有企業改革已實行勞動合同法管理。

    那麼又有人問了?事業單位不搞轉聘幹,實行聘用制度,幹部身份還算?這個問題非常熱點和關鍵,答案既簡單,又需要具備掌握最新政策:事業單位不再以身份管理,而以崗位管理,已經沒有身份管理之說了。

    重要的事情要說三遍,其實上面的這句話,我希望大家至少要反覆說上一百遍,一定有收穫,且語氣萬慢,仔細思考每一個字。這麼說是有道理的,因為過去長期的身份管理,根深蒂固,對老人、新人,體制內和體制外,機關事業單位,還有企業,影響太久太沉重了,從意識裡不會想到事業單位不再按照幹部身份管理,那麼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度後,如何管理?

    事業單位實行了崗位設定管理。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度後,於2006年下發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及其實施意見的通知,華人部發〔2006〕70號、87號檔案,各省市制定崗位設定管理配套檔案及辦法。

    從此,事業單位管理以崗位為目的,以事設崗,以崗聘人,設定了三類崗位即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三類崗位在崗位有空缺的情況下,可以轉崗聘用,互相轉崗,讓工作人員在三類崗位之間流動,讓崗位選擇人,讓人按照才能聘崗,做到崗人適配,激活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例如,從工勤崗位轉崗到管理崗位,轉崗到專業技術崗位需要具備專業技術崗位任職資格;當然,從管理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崗位轉崗到工勤崗位,當一名大國工匠,也是可以的。其他互相轉崗的情形不一一舉例。

    到這裡,恐怕又有人問了,工勤崗位人員轉崗到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怎麼像是轉幹?是不是還是過去的轉幹?所以,我上面讓大家把那句話說上一百遍,是有道理的,沒有把這句話看明白,讓固定思維和身份思想持續干擾。為了讓大家理解這句話,我說得更加簡潔和直白點:轉崗不轉身份,不對身份進行任何操作。

    既然轉崗聘用,又不轉變身份,還有啥用?當然有用了,排除身份干擾後,按照人的才能去能動地競聘上崗,實現自己人生職業發展和特長愛好,這是多好的美事,過去因為身份限制,想去幹的崗位不能去任職,現在好了,只要你有能力有資格,就同所有人在一個起跑線上,同時競爭自己喜歡和擅長的崗位,對於展現自己的人生職業價值,是多麼好的機會。同時,轉崗聘用到哪個崗位,就兌現所轉崗位的工資待遇,退休待遇也按照所轉崗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以上所述的政策內容較多,有興趣的朋友要結合事業單位歷來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政策,大概幾十個檔案,系統學習,徹底瞭解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設定管理規定等有關內容,做到知識更新和制度銜接。

  • 4 # 老胡寫實

    1997年1月之前,我是洛軸生產一線工人。那時候等級很嚴格,工作證件有3種:純藍皮的是幹部,歸口黨委組織部管理;純綠皮的是國營正式工,歸口人事處工人管理科;還有一種棕色的工作證,二種人持有——合同工和集體工,也就是身份最低下的一類工人了,集體工歸口勞動服務總公司管轄。

    工人身份即便透過自學考試獲得了大專文憑,身份永遠是工人,最高能考到工人技師,書報費享受助理工程師待遇,身份還是工人,不能轉幹。

    那時候我的理想是透過努力,能夠到分廠辦公室、工會、團委工作,當個幹事就可以了,可是夢想破碎了,一個搞人事的長輩說:你一輩子就是工人了,頂多以工代幹就是最好的前程了。

    2000年,我又回到國企,在按照《勞動合同法》管理的國企,我被聘用在公文秘書崗位;2年後被派往全資子公司,聘為主任科員,也算是正科級的非領導職務了。但是,我的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身份依然是工人!

  • 5 # 80後小公

    你說的這是老黃曆了,現在根本沒有聘幹轉幹、以工代乾的說法了

    早在2001年8月,中組部,當時的人事部和中央編辦就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管理嚴肅幹部人事工作紀律有關問題的通知》(2001年8月21日人發[2001]88號),俗稱88號文,其中第三條就明確規定:嚴格執行不準“以工代幹”、“轉幹”的規定。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1983年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關於整頓“以工代幹”問題的通知》要求,堅決停止個別地方仍在使用的“以工代幹”、“工人轉幹”的錯誤做法。在職“五大”畢業生需要調整工作的,要一律按照規定條件,透過公務員公開招考或企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進行,不再搞身份“轉幹”及相應的工作安排。政府人事部門和其所屬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不再進行“以工代幹”和“轉幹”的審批工作。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需工勤人員,必須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准的編制內,一律採取社會招聘和合同管理辦法。

    也就是說,從2001年開始,聘幹、轉幹、以工代幹就退出歷史舞臺了。既然沒有這個規定,就不存在透過進修方式轉幹的講法了。

    至於工人身份能不能提副科,也可以肯定地回答你:不能!現在事業單位已經不是身份管理,改為崗位管理模式。工勤崗位人員符合條件,可以透過競聘等方式轉到管理崗、專業技術崗位任職,享受相應的崗位待遇。但是,轉崗不轉身份,工人身份轉崗其它崗位後,其工人身份不會發生改變轉為幹部,自然不能提拔到領導崗位。已經提拔的,按照規定,也必須退出崗位,只保留相應的待遇。

  • 6 # 一心唯公

    一切透過轉幹、代幹、聘幹身份提拔的,都已經停止了。

    在上個世紀末,工人身份以幹部身份提拔,就已經開始清理,不管是代幹、聘幹還是轉幹,已經提拔的,不能再提升為更高級別,除非是處級以上幹部。在行政部門和參公單位的工人身份的領導幹部,要求逐漸退出實職,除個別省份以外,工人身份不管是在什麼崗位,都不能轉為公務員或者參公身份。只有極少數省份,按照人社部的一份《解釋》,長期在管理崗位任職的代幹、聘幹、轉幹的工人領導人員,可以轉為參公人員。

    黨政機構改革之前,就要求行政部門和黨委、群團機關的工勤人員只出不進,工勤編制隨退隨銷。黨政機關的工人身份的領導,也要退出實職,要麼任非領導職務,要麼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參公事業單位也是同樣的。事業單位由於幹部和工人都使用的是事業編制,不存在混編問題,對工人身份的管理人員要求不是十分嚴格,但同樣也不能得到提拔任用,已經提拔的也不能提升到更高級別待遇。

    事業單位改革以後,首先是行政執法單位明確要求,輔助人員不能參與執法,堵死了工勤人員參公和提拔到行政執法單位管理崗位的機會。而事業單位實行全員聘用制,對工人身份的事業人員來講,是最大的利好訊息。全員聘用制,完全消除了幹部和工人身份的區別,按崗位確定身份,在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的,就是幹部,按幹部享受應該有的待遇。比如工人按條件競聘在管理崗位,就執行管理級別待遇,按管理幹部級別晉升;競聘成功專業技術崗位,實行職稱工資待遇。而且包括退休年齡、退休待遇,都按崗位對應的幹部身份執行。工人應聘在管理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崗位的,男60歲退休,享受幹部待遇;女55歲退休,同樣享受幹部待遇。

    綜上所述,黨政、事業單位目前都是凡進必考,再也沒有了轉幹、聘幹、代乾的說法,以前的歷史遺留問題,也只是保留已有的待遇,不能進一步提升。工勤人員逐漸退出了黨政機關的歷史舞臺,即使依然保留的退役軍人安置,也絕大多數直接安置在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再考慮安置在行政部門。從改革動向來看,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責任制,淡化、模糊了幹部工人身份的差別。

  • 7 # 愛唱情歌的帥哥哥

    工人身份透過進修已經轉幹,以後可以提拔副科嗎?可以肯定地回答,這個事情是可行的,我們在現實工作中也遇到過這樣的例子,套用一句網路金句,這個可以有!

    1998年機構改革的時候,在機關事業單位混崗的工勤編制人員,透過進修取得了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文憑,在單位有幹部編制空缺的,經過本單位申報請示,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可以轉變身份為幹部身份,那當然也可以提拔為副科級領導幹部。

    2004年左右的時候,事業單位改革,推行事業單位全員競聘,事業單位一些工勤編制人員,透過進修取得了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文憑,經過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競聘上崗、組織批准等相關程式,被提任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新成立的事業單位或者合併成立的事業單位,其編制數和崗位職數要按需設定,如果管理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勤崗位的比例中管理崗位設定的比合並前的職數多,符合條件的工勤崗位人員就可以申報轉崗管理崗位,轉至管理崗位後,就可以競聘9、8級職員,8級職員對應的就是副科級。

  • 8 # 馬到成功5975

    希望渺茫,你就省了那個心吧!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的改革開放之初,中國經濟快速發展,黨委和政府的管理事務大量增加,為補充管理幹部的不足,實行了一段時間以工代幹,就是以工人身份代替幹部身份參與社會管理工作。目前,這些人員已經退休了。九十年代後,中國出現了學潮熱,許多青年想方設法參加學歷教育,各個大學和黨校也相繼舉辦學歷教育,夜大、電大、自考等五大畢業生如雨後春筍,國家對取得繼續教育大專學歷的工人實行了聘用制幹部,簡稱“聘幹”,就是單位每5年聘用一次,相當於臨時幹部。目前,這些人員大多快要退休了。同時,也實行轉幹即錄幹政策,就是今後永久是幹部身份了。大約30年前,國家不允許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轉幹後,只允許有繼續教育大專學歷的企業工人錄幹,許多有點關係的人就趁此機會投機鑽營轉為幹部。大約12年前,國家出臺了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逢進必考,企業工人錄幹也就停止了。工人身份進修已轉幹,至少應在這個年齡段,這個年齡想要提拔為副科,年齡上沒有了優勢。如果真要強求,檔案稽核肯定過不了關,因為你在企業任職後轉幹一定違背政策。近幾年來,有些地方對沒有經過高考或經過高考分數沒有達到統一招生分數線的高等院校畢業生,開始辦理“非普”,就是非普通院校畢業生,但組織部門已經不承認其幹部身份,也就是提拔條件。當然,許多地方對已經提拔了領導幹部的聘用制幹部,也不會撤銷其職務,但不能提拔了上一級領導職務。實行以工代幹、聘幹、錄幹等政策,是國家在人才短缺的特殊時期實行的特殊政策。如今,中國的人口受教育程度大幅上升,大學畢業生遍地都是,研究生一握一把,許多單位招聘時都明確要博士生、研究生。往事不再回首,變化日新月異,祖國日益強盛,追求進步值得肯定,學歷不代表能力,是金子都會發光!願我們大家每個人都活出人生的價值,一起期待美好的明天。

  • 9 # 相逢如若初相識

    國家規定的聘幹是有時間節點的,2001年8月14日前都承認,以後是取消了聘幹,如果之前已經填寫過聘幹表的就可以,只要有聘幹表當地組織部是認的,我們單位有好幾個原先都是工勤聘幹,現在都已經走到了正科,副科的崗位上了。

  • 10 # 天馬3951

    現實中,事業單位的工人身份,轉幹可以透過聘用制幹部制度取得幹部身份,大專以上的大學畢業生,可以透過招考途徑獲取幹部身份,部隊轉業幹部透過安置後取得幹部身份。除此之外,目前沒有其他途徑可取得幹部身份。

    如果是透過以上途徑取得幹部身份的人,按照國家幹部管理制度,可以被提拔為副科以上幹部職務。

    像以前的各種以工代幹、轉幹、聘乾等,在上個世紀已經全面清理,2006年以前全面停止了。不知工人透過進修轉為幹部身份,是哪裡來的途徑…。

  • 11 # 職言職覺

    透過提問可以判斷,題主以前是事業編工勤崗,已透過進修轉為了幹部身份。如果題主是2000年之前透過正規渠道轉為幹部身份的,只要滿足單位提拔任職條件,能夠透過單位民主測評、組織考察、集體研究,完全可以提拔為副科級領導幹部。

    我們市直單位的現任副局長就是工轉幹身份。我看過他的檔案,他於1964年出生,透過1994年“以工代幹”形式將工人身份轉為公務員的。明眼人都知道,能夠將工人身份轉為公務員身份,多多少少都有一定的外力支援。該副局長也不例外,據說他舅舅擔任過我們市的常務副市長。轉為公務員身份後,他一直在辦公室工作,負責接待後勤工作,一直幹到辦公室主任。此人對外協調的能力絕對是一流,每一任局長都喜歡他、信任他,似乎也都離不開他。他能把局領導裡裡外外的大事小事,協調處理得很順暢、很舒心。我和他交流過,明顯感覺到他對業務工作不太懂,甚至可以說是一竅不通,但是對於體制內一些事務的協調,絕對是高手能手。這就是我們經常所說的跑腿能力一流。2016年提拔為我局副局長,幹了5年之後,也就是2021年10月份轉為非領導職務,並晉升為二級調研員。估計2024年退休前,可以晉升為一級調研員,這也是我們市裡的常規操作。

    2001年之後,中央組織部、人事部等單位已經下發通知,明確禁止透過一切形式將工人身份轉為幹部身份。很多省份的事業編工勤崗除了用於安置隨軍家屬、轉業士官外,一律實行“只出不進”的規定。這說明,事業編工勤崗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將成為歷史,不再出現在體制內,也不會被列為編制身份。

    為了充分調動工勤崗的工作積極性,2006年人事部又下發了《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可以打破身份界定和限制,事業編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工勤崗3者之間可以相互轉換,即事業編管理崗可以轉為專業技術崗,專業技術崗可以轉為管理崗,工勤崗可以轉為管理崗或者專業技術崗。工勤崗轉崗後,可以在工作崗位上提拔晉升,享受相應的工作待遇、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工勤崗轉崗不轉身份,檔案裡的工人身份永遠不能被置換。也是因為這一條,工勤崗即使轉崗管理崗7級,也不能轉任為公務員,因為身份不允許。由於身份的限制,很多地方規定,工勤崗轉崗後,只能擔任中層,不能進入領導班子。

    《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辦法(試行)》還規定了工勤崗轉崗後的退休待遇。工勤崗只要在管理崗或專技崗位上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就可以在退休前的崗位享受退休待遇。比如,老李是工事業編工勤崗,2010年轉為專技崗,期間按規定晉升為副高7級,2026年退休。老李退休後的待遇按照專技崗副高7級。可以看出,雖然老李的身份還是工人身份,但是老李享受了幹部身份(專技崗副高7級)的退休待遇。

    因此我一直強調,工勤崗轉崗後,雖然身份不能轉變,但只要連續工作滿10年,本質上也是從另外一種形式享受了幹部了身份待遇。對於工勤人員來說,這也是一種不錯的結果。

  • 12 # 窗外有沒有風景

    關於工人身份人員透過進修獲得幹部身份後,可不可以提拔為副科級職務的問題,就目前政策來說,回答起來並不複雜。

    1、依據目前的幹部政策,工人身份人員是無法被提拔為副科級及以上職務的。那麼,什麼情況下工人身份人員可以透過一定的渠道和途徑實現提拔為副科級職務的願望呢?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一是透過考試過渡。大約在1997年左右,部分在行政崗位上的工人身份人員,透過考試過渡為公務員或機關工作者,從而獲得幹部身份和公務員身份。二是透過公務員考試。對於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35歲的工人身份人員,是可以透過公務員考試獲得幹部身份(公務員)身份的。三是透過高考。這個比較好理解,就是工人身份人員重新參加高考,並考取大中專學校,畢業後即可獲得幹部身份,從而具有被提拔為副科級及以上職務的資格。

    2、對於原為工人身份人員,透過一定的途徑(比如上面所列舉的那三種方式)獲得幹部身份後,提拔為副科級職務的渠道是暢通的,其提拔為副科級及以上職務是沒有障礙的。

    綜上所述,參照現行的幹部政策和相關慣例,工人身份人員是無法被提拔為副科級及以上職務的。只有工人身份人員透過一定的途徑獲得幹部身份後,才能獲得被提拔為副科級職務的資格和條件。

  • 13 # 長安小吏

    在機關行政單位,工人轉幹之後身份會轉變為公務員,但現階段並沒有轉幹這一政策了,已經成為歷史性的存在;

    在事業單位實質上也沒有轉幹的這一政策了,現在所實行的轉幹其實實質上是工人身份,人員到管理崗和專技崗競聘任職。工人轉幹之後並不一定會轉變身份。

    一、工人轉幹政策的停止

    在行政機關單位,停止工人轉幹成為公務員政策大概在93年前後。在93年之後,雖然也有少數地方沒有嚴格執行政策,但是轉幹的人數量非常少,而且都是特殊性操作,所以我們姑且將1993年稱之為公務員停止工人轉幹年。

    而事業單位在2001年,開始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從人員管理轉向崗位管理,事業編人員可以被聘在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和工勤技術崗工作。同時,國家組織、原人事部、國編辦,即三部委聯合發文,嚴禁各地轉聘幹行為,停止一切轉幹聘乾和以工代幹審批手續。所以,自2001年起,國有企事業單位也廢除了實行多年的工人轉幹制度和政策。

    二、現階段在事業單位中的“工人轉幹”

    雖然已經廢除了工人轉幹的政策,但是在很多事業單位中,會有工人身份的人員在幹部的崗位上競聘任職,承擔相應的崗位權責。這一政策被人們稱之為現在的“工人轉幹”制度。

    其實,從本質上講這並不是轉幹,而是工人到了幹部的崗位上去競聘任職。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政策,主要是因為事業單位在改革之後,從以人為管理轉向以崗位管理,只要是事業單位正式在編的人員,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都可以到不同的崗位去競聘任職,身份已不再是決定任職崗位的最主要因素。

    三、事業單位“工人轉幹”的好處

    雖然現在沒有真正的工人轉幹政策,但是如果在事業單位中,工勤人員到管理崗或者專業技術崗任職,還是有很多的優勢。這主要體現在工資待遇方面,可以拿到所任職崗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也有很多地方工人只要在管理崗或者專業技術,把認知達到一定年限,就可以按照幹部身份退休,這一政策至少是在2024年十月之前非常有作用的。在2024年十月之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完全並軌之後,退休待遇主要依照繳費年限和繳費額度來計算,所以轉幹後,對於退休待遇的影響可能會減弱,但是在職期間的待遇還是比工勤人員待遇高。

    最後,我們要得出結論性的回答:如果在事業單位工人轉為管理崗任職,是有機會成為管理八級工作人員的,也就是說是有機會成為副科級領導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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