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勞動小達人
-
2 # 山高水也高688
首先簽沒簽勞動合同不是賠償的關鍵,第一要看上班期間發生的意外是否屬於工傷,這個可以查閱工傷保險條例,如果屬於工傷還要看意外傷害是否達到了傷殘等級,這個需要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病歷及傷情做出鑑定,傷殘等級共有十個等級,數字越小傷的越重,賠償越高。單位如果繳納了工傷保險,工傷保險會按國家規定予以賠償,這是屬於工傷的情形,如果不屬於工傷,那這個意外就只能由職工按患病走醫療保險了。
-
3 # 天笑講職場
未籤勞動合同上班期間發生意外用人單位該如何賠償?
未簽訂勞動合同上班期間發生意外用人單位也是要給員工進行補償,因為這期間發生意外屬於工傷。
-
4 # 時兆偉律師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你說的上班期間發生意外,受到人身損害,應該認按工傷處理。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及時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你已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建立了勞動關係,雖然用人單位沒有與你簽訂勞動關勞動合同,但是已與用人單位的事實勞動關係是存在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交納社會保險,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待遇。
不請自來。我願和大家分享我的觀點,不足之處請指正。
一般來說,上班期間發生工傷,肯定是和單位好好協商呀,協商不成再申報工傷。但又如題主所言,和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那我估計也是單位也沒有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在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情況下,發生工傷工傷基金肯定是不會理賠的,想讓用人單位全部承擔賠償責任,估計單位也不會太情願吧。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該怎麼辦?以下是重點,請認真聽。
首先我們要明白,勞動者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是什麼時候建立的?是不是沒簽勞動合同就沒有勞動關係?肯定不是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說你和單位沒簽訂勞動合同,並不影響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不簽訂勞動合同,只不過是用人單位要承擔二倍工資的懲罰。又根據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的規定,只要你和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單位就應當給你參加社會保險,包括工傷保險。未按照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事故之後,由用人單位承擔所有的工傷賠償責任。
所以說只要和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未籤勞動合同一樣可以申報工傷。
而用人單位也沒有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情況下,發生工傷事故之後,未按規定在30天內給職工申報工傷。在這種情況下,職工本人以及他的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自己向工傷認定部門提出認定工傷。
當然未籤勞動合同可能有一點麻煩。就是在認定工傷時,你可能先需要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確認事實勞動關係。然後才能下一步進行工傷認定。
當然,做完工傷認定以及勞動能力鑑定之後,這個時候你就可以理直氣壯的向單位要求賠償。該賠多少錢那可是法律上明碼標價的,可由不得他耍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