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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ayunjiao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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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398517135619565
主體和客體的關係: 主體和客體的最基本關係是實踐關係,主要是改造和被改造的關係;在實踐關係的基礎上,建立起主體和客體的認識關係,即反映和被反映的關係,以及價值關係和審美關係。 主體和客體是對立統一的關係。主體和客體的對立表現在:在實踐關係中,兩者之間存在著改造和被改造的對立;在認識關係中兩者之間存在著反映和被反應的對立。主體和客體的統一表現在,兩者互相規定並在一定條件下互相轉化。 實踐是主體和客體對立統一的基礎,實踐就是主客體相互作用的過程,是主體客體和客體主體化的過程。
“孰能濁以靜之徐清?孰能安以動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敝而新成。”這節經文深刻揭示出實踐主體和客體相互作用的實質。
“孰能濁以靜之徐清?孰能安以動之徐生?”誰能在自我渾濁的時候,透過守靜的形式使無身得以逐步清晰可見呢?濁因精生,靜則煉精化炁,炁凝則無身顯現並且逐步成長。無身顯現有一個從模糊到清晰的過程,這一過程是自我精炁向能量轉化進而顯現能量體的無身的過程。透過精炁的能量轉化使自我成為無身的一部分,即主體客體化;誰能在自我安靜的時候透過實踐活動使無身得以逐步生成?清則安,安則靜,靜則生動,動則化生無身。無身生成,自我就成為人神合一的聖人。這一過程是客體從潛在的形式轉化為主體生命系統的要素的過程,也就是使無身成為自我生命系統的一部分,即客體主體化。
由此可以看出,主體和客體的相互作用是透過主體客體化和客體主體化的雙向運動而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