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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懷揣夢想的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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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商律語
第一層:被告上法庭,並不代表一定欠錢——打官司原告敗訴的不少。
第二層:判決應償還欠款或無需償還欠款,不代表債務存在或不存在——法庭講的是法律事實(由證據組成的事實),無限接近客觀事實,但有時與客觀事實截然相反。如超過訴訟時效而無需還款不代表欠款不存在。
第三層:判決應償還錢款而未支付,並不代表他沒錢——“老賴”。失信被執行人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義務人,所以沒錢(金錢債務)連老賴都做不了。
第四層: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秦霄賢和親母都是獨立的個體,現在沒有父債子償、母債子償的規矩,所以即使秦母沒錢還,也不表示秦霄賢沒錢。(如果秦母被列為“老賴”,則是秦母有錢不還,那更用不著秦霄賢還錢了)
第五層:秦霄賢以孝為先,但沒錢替秦母還,不代表秦霄賢收入少——可能花得多。
所以,從秦母被告上法庭這一點得出題主的疑問的肯定回答,至少需要經過五次論證。我吃瓜等待第二層的判決結果。
和德雲沒有關係……
分析一下邏輯,第一秦霄賢是秦霄賢,其母親是其母親;第二即使秦霄賢不幫其母還錢也代表不了德雲。
再秦霄賢母親被告有多種可能,無外忽商業或者民事糾紛,被告不代表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