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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介:

    章 綸(1413~1483)明官員、藏書家。字大經。樂清(今屬浙江)人。正統四年(1439)年進士,授南京禮部主事。景泰初為儀制郎中,上太平16策。後因火災,復陳修德弭災14事,被下獄。英宗復位,擢禮部右侍郎。官侍郎20年未曾得到升遷,以老告歸退。諡恭毅。少嗜學,晝夜誦讀不倦。聚書數萬卷,成化十三年(1477)建“藏書樓”於宅西空地,所藏自六經子史以至星曆醫卜,皆蒐羅。又有藏書、讀書之所名為“馬嶼書堂”,為雁蕩山南閣八景之一。著有《拙齋集》、《困志集》。[1]

    史料記載

    景泰初,召為儀制郎中。綸見國家多故,每慷慨論事。嘗上太平十六策,反覆萬餘言。也先既議和,請力圖修攘以待其變。中官興安請帝建大隆福寺成,將臨幸。綸具疏諫,河東鹽運判官濟南楊浩除官未行,亦上章諫,帝即罷幸。浩後累官副都御史,巡撫延綏。綸又因災異請求致變之由,語頗切至。 

    五年五月,鍾同上奏請復儲。越二日,綸亦抗疏陳修德弭災十四事。其大者謂:“內官不可幹外政,佞臣不可假事權,後宮不可盛聲色。凡陰盛之屬,請悉禁罷。”又言:“孝弟者,百行之本。願退朝後朝謁兩宮皇太后,修問安視膳之儀。上皇(明英宗)君臨天下十有四年,是天下之父也;陛下親受冊封,是上皇之臣也。陛下與上皇,雖殊形體,實同一人。伏讀奉迎還宮之詔曰:‘禮惟加而無替,義以卑而奉尊。’望陛下允蹈斯言。或朔望,或節旦,率群臣朝見延和門,以展友于之情,實天下之至願也。更請復汪後於中宮,正天下之母儀;還沂王(明憲宗朱見深)之儲位,定天下之大本。如此則和氣充溢,災沴自弭。”疏入,帝大怒。時日已暝,宮門閉。乃傳旨自門隙中出,立執綸及鍾同下詔獄。榜掠慘酷,逼引主使及交通南宮狀。

    瀕死,無一語。會大風揚沙,晝晦,獄得稍緩,令錮之。明年杖廖莊闕下。因封杖就獄中杖綸、同各百。同竟死,綸長系如故。

    英宗復位,郭登言綸與廖莊、林聰、左鼎、倪敬等皆直言忤時,宜加旌擢。帝乃立釋綸。命內侍檢前疏,不得。內侍從旁誦數語,帝嗟嘆再三,擢禮部右侍郎。

    綸既以大節為帝所重,而性亢直,不能諧俗。石亨貴幸招公卿飲,綸辭不往,又數與尚書楊善論事不合。亨、善共短綸。乃調南京禮部,就改吏部。

    憲宗即位,有司以遺詔請大婚。綸言:“山陵尚新,元朔未改,百日從吉,心寧自安。陛下踐阼之初,當以孝治天下,三綱五常實原於此。乞俟來春舉行。”議雖不從,天下鹹重其言。

    成化元年,兩淮飢,奏救荒四事。皆報可。四年秋,子玄應以冒籍舉京闈。給事中朱清、御史楊智等因劾綸,命侍郎葉盛勘之。明年,綸及僉都御史高明考察庶官,兩人議不協。疏既上,綸復獨奏給事中王讓不赴考察,且言明剛愎自用,己言多不見從,乞與明俱罷。章並下盛等。於是讓及下考諸臣連章劾綸。綸亦屢疏求罷。帝不聽。既而盛等勘上玄應實冒籍。帝宥綸,而所奏他事,亦悉不問。未幾,復轉禮部。溫州知府範奎被論調官。綸言:“溫州臣鄉郡,奎大得民心。解官之日,士民三萬人哭泣攀轅,留十八日乃得去。請還之以慰民望。”章下所司,竟報寢。

    綸性戇,好直言,不為當事者所喜。為侍郎二十年,不得遷,請老去。久之卒。居數年,其妻張氏上其奏稿,且乞恩。帝嘉嘆,贈南京禮部尚書,諡恭毅,官一子鴻臚典簿。

    玄應後舉進士,為南京給事中。偕同官論陳鉞罪,忤旨停俸。孝宗嗣位,上治本五事。仕終廣東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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