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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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s譚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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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含羞草274329731
還不是仇人的話就都去參加,如果讓孩子不舒服,那就忍忍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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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桂榮159
如果父母當初是和平分手,雙方依然能夠和平地講話和相處,並且一直以孩子父母的身份共同照顧、陪伴孩子的成長,那麼結婚的時候自然也就是兩人作為孩子的親生父母陪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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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強不息晏子
離異父母可以參加孩子婚禮、按當地的風俗習慣或者是孩子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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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才2922
不管離沒離婚都是孩子的父母,當然有權利參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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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遠方咋那麼遠啊
區別情況處理,以下都是實際的處理案例:
一、如果父母離異後,分別組織了新的家庭並能相安無事,婚禮還是比較好辦的。可先跟親生父母協商,表達希望婚禮上他們都能高高興興出現的意願。至於後爸後媽去不去,則由他們夫妻商量決定。
二、父母離異後矛盾不可調和,怎麼辦?。。。主次分明,讓為主的一方承辦婚禮的主場,另一方雖然不出席,但一定要在婚禮現場,讓司儀念不出席一方的祝福信(因為身體不舒服。。。不能親眼目睹兒子或者女兒婚禮,但祝福是發自內心的,希望兒子或者女兒能珍惜愛情、相親相愛並生活得幸福開心。)
正常參加就可以了。放平心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