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第一部法律《婚姻法》 1950年5月,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頒佈實施。人們驚訝於在建國短短7個月,國家在盪滌塵埃、百業待舉之際居然這麼快就出臺了這樣一部與人民生活密切聯絡的法律,卻不知道起草法律背後的故事。 《婚姻法》誕生過程(簡述) 1949年3月23日,中央婦委隨中央機關離開西柏坡,一起進京。 《婚姻條例》草案,又經過一番修改,1950年1月21日,由中央婦委呈送黨中央,並附鄧穎超一封親筆信。
中央立即將該婚姻條例草案分別送各民主黨派、中央人民政府、全國政協、法制委員會、政法委員會,以及政務院政務委員會議,各有關司法機關、群眾團體徵求意見。
一個星期後,法制委員會便向中央呈報了修改意見。 1950年4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草案)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透過公佈。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陳紹禹(王明),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起草的經過和起草的理由。 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新中國第一部法律《婚姻法》 1950年5月,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頒佈實施。人們驚訝於在建國短短7個月,國家在盪滌塵埃、百業待舉之際居然這麼快就出臺了這樣一部與人民生活密切聯絡的法律,卻不知道起草法律背後的故事。 《婚姻法》誕生過程(簡述) 1949年3月23日,中央婦委隨中央機關離開西柏坡,一起進京。 《婚姻條例》草案,又經過一番修改,1950年1月21日,由中央婦委呈送黨中央,並附鄧穎超一封親筆信。
中央立即將該婚姻條例草案分別送各民主黨派、中央人民政府、全國政協、法制委員會、政法委員會,以及政務院政務委員會議,各有關司法機關、群眾團體徵求意見。
一個星期後,法制委員會便向中央呈報了修改意見。 1950年4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草案)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透過公佈。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陳紹禹(王明),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起草的經過和起草的理由。 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