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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113593746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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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flowerF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土地、礦產資源、規劃等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作出的有關自然資源管理的決定和決議。
2.負責做好轄區內自然資源和規劃各項行政管理工作;參與本級國土空間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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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強39401982
“六辦、三中心”:“六辦”分別為黨政綜合辦公室、社會事務綜合辦公室、社會治理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加掛財政所、文化旅遊發展辦公室牌子)、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基層黨建辦公室;“三中心”分別為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加掛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綜合執法大隊(加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牌子)、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加掛專案服務中心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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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飄若驚鴻阿芬
“六辦、三中心”:“六辦”分別為黨政綜合辦公室、社會事務綜合辦公室、社會治理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加掛財政所、文化旅遊發展辦公室牌子)、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基層黨建辦公室;“三中心”分別為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加掛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綜合執法大隊(加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牌子)、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加掛專案服務中心牌子)。
(一)負責規劃和自然資源工作,承擔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生態修復、耕地保護、地質勘查管理、礦產資源、林業管理保護等工作。
(二)負責農業農村工作中的耕地質量監管、農田建設等工作。
(三)負責森林防火、地質災害、不動產登記等工作。
(四)承擔高新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的具體事務性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臺;承擔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檔案的整理、保管、利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