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奏力度的強弱程度,取決與下列三個因素:
(1)、發力關節的力量。關節的力量,是指掌關節、腕關節、肘關節、肩關節的動力。這個排列順序,也就是潛力從小到大的順序。
(2)、投入某部肌體的重量。某部肌體的重量,從輕到重依次是手指,加上掌關節,再加上前臂,再加上上臂,再加上上半身,直到全身的重量。
(3)、投入琴鍵的速度。速度,即指端觸動琴鍵的速度。速度與力度成正比。速度的最慢起點是發出最弱的琴音。過慢,聲音回發不出來;速度加快,力度隨之增強。
上列三個因素的關係,頗為複雜和微妙。
比如,關的潛在能力有大小,但潛能大的關節也可奏出弱音,潛能小的也可彈出並非很弱的音。
再如,各部肌體的重量不等,但在速度的制約下,用了較重的肌體部分,也能彈得很弱。反過來也一樣。
某一特定力度,比如m??,既可以多用點重量部位,減慢點觸鍵速度獲得,也可少用點重量部位,但加快點觸鍵速度彈出。不過,力度雖相似,音色卻有重要的差異。伴隨鋼琴力度變化對比而來的豐富的音色變化,正是從這複雜關係中產生出來的。
從理論上可以說,彈弱的力度,用力量潛能小的關節,少投入些重量,用慢的速度觸鍵。彈強的力度,則用相反的方法。但實際應用中不可簡單化處理,而是要利用三個因素種種相互結合、轉換的可能性,以適應音色的需要。
但有一點是明確的,假如喲啊彈出最強音,那就非動員全部關節的潛力,投入全身的重量,用盡可能快的速度觸鍵不可。
從技術訓練的意義上說,要把每個關節的潛能——有時是動作力,有時是凝聚力——發掘出來。要能隨意地呼叫重量和控制觸鍵速度。有了這些技術能力,才能隨心所欲地彈出力度的對比和變化。
彈奏力度的強弱程度,取決與下列三個因素:
(1)、發力關節的力量。關節的力量,是指掌關節、腕關節、肘關節、肩關節的動力。這個排列順序,也就是潛力從小到大的順序。
(2)、投入某部肌體的重量。某部肌體的重量,從輕到重依次是手指,加上掌關節,再加上前臂,再加上上臂,再加上上半身,直到全身的重量。
(3)、投入琴鍵的速度。速度,即指端觸動琴鍵的速度。速度與力度成正比。速度的最慢起點是發出最弱的琴音。過慢,聲音回發不出來;速度加快,力度隨之增強。
上列三個因素的關係,頗為複雜和微妙。
比如,關的潛在能力有大小,但潛能大的關節也可奏出弱音,潛能小的也可彈出並非很弱的音。
再如,各部肌體的重量不等,但在速度的制約下,用了較重的肌體部分,也能彈得很弱。反過來也一樣。
某一特定力度,比如m??,既可以多用點重量部位,減慢點觸鍵速度獲得,也可少用點重量部位,但加快點觸鍵速度彈出。不過,力度雖相似,音色卻有重要的差異。伴隨鋼琴力度變化對比而來的豐富的音色變化,正是從這複雜關係中產生出來的。
從理論上可以說,彈弱的力度,用力量潛能小的關節,少投入些重量,用慢的速度觸鍵。彈強的力度,則用相反的方法。但實際應用中不可簡單化處理,而是要利用三個因素種種相互結合、轉換的可能性,以適應音色的需要。
但有一點是明確的,假如喲啊彈出最強音,那就非動員全部關節的潛力,投入全身的重量,用盡可能快的速度觸鍵不可。
從技術訓練的意義上說,要把每個關節的潛能——有時是動作力,有時是凝聚力——發掘出來。要能隨意地呼叫重量和控制觸鍵速度。有了這些技術能力,才能隨心所欲地彈出力度的對比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