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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37568177807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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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791325789731
古代的葬禮叫丁憂,是中國封建社會傳統的道德禮儀制度,後世往往指用於擁有官吏身份之人。
根據儒家傳統的孝道觀念,朝廷官員在位期間,如若父母去世,則無論此人任何官何職,從得知喪事的那一天起,必須辭官回到祖籍,為父母守制二十七個月,這叫丁憂。原指遇到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長等喪事,後多指官員居喪。丁憂源於漢代,至宋代則由太常主其事。丁是遭逢、遇到的意思。
古代,父母死後,子女按禮須持喪三年,其間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預吉慶之典,任官者並須離職,稱丁憂。源於漢代,在漢末丁憂去官很通行,非但是父母三年之喪要丁憂,就是兄弟姊妹期功服之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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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7148375772586
喪葬。
據文獻記載和出土的文物實證,上古時期沒有埋葬的習俗,人死後常常屍體被丟棄在山野溝壑中。有時因為食物的缺乏,甚至出現食人的殘忍現象。
據《孟子滕文公》中記載到:"蓋世上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隨著生產力發展,人們物質生活有了保障,食用死者屍體的事情己經不再發生。另外,思想觀念上有了進步,人們覺得把死者的屍體拋在荒野任由野獸蚊蟲咬噬於心不忍,才出現了埋葬死者的現象。
上古時期雖然開始埋葬死者,但還沒有喪禮習俗可言。後來出現了原始祖先崇拜和原始宗教,喪葬也由以前簡單的埋葬儀式,而被加進了很多宗教崇拜的東西。
進入階級社會以後,喪葬制度不斷被加入新的內涵、思想、文化,在儀式上也逐漸繁瑣,不斷演變成為系統完備、隆重而又繁瑣的禮節。
古代的葬禮叫喪葬,如:
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一》:“陽為驚悼,代營喪葬。”
王西彥《古屋》第三部一:“一切喪葬的事情,完全靠著屋主 孫尚憲 先生的慷慨大量。”[
喪葬,指辦理喪事和埋葬死者。它是舉行喪事,讓死者有歸宿,生者有悼念等相關事宜的儀式。是人類特有的感情。喪葬以祭祀、緬懷等感情為基礎,民間喪葬形式在不同地區有不同形式(土葬、火葬、水葬等)。
各地興起、承續、發展、積累而成的喪葬文化和習俗。喪葬既成文化,與傳統的孝道祭祖、死者為大、思想感情有關,目的是前傳後教而約定俗成。也就是說,對死者毫無感情,就不可能產生喪葬。隨著社會的發展,文明不斷進步,殯葬制度的改革,長期形成的喪葬形式也在不斷注入新的內容。
老人逝世,俗說“歸家”、“過身”、“過背”、“老掉”。入殮,俗說“入棺”、“收殮”。安葬,俗說“過山”、“出葬”。辦喪事,俗說“做白喜事”或做“喪事”。入殮、出殯、安葬(俗稱“落事”)都要請堪輿(俗稱“地理先生”)擇“吉日、吉時”和安葬的“風水寶地”。
入殮:事前孝子孝孫(男丁)穿孝服由吹鼓樂師導引到平時吃水的井裡或塘裡用水桶取少量水,丟幾個銅錢或鎳幣到井裡或塘裡,俗稱“買水”。將買回的水為死者洗澡,俗稱“抹三下”。在縣城,買水之前,由吹鼓樂師導引殯葬人員抬著空棺到街上游一趟,俗稱“遊材”。
入殮後到出殯前靈堂要點長明燈,棺材頭部還要加一盞油燈,俗稱“點腦頭火”。富人死後,棺材要停入在廳堂數月至數年,俗稱“存枋”。窮人死後,只要日子相合,擇日即葬。
出殯:滿堂皆白,事前要祭奠,俗稱“燒香”,先兒孫後親朋按輩分大小依次燒香磕頭。祭奠後,兒孫及兒媳孫媳等要跪在棺材前一餐飯,俗稱“食材(財)飯”。食材飯時,要請一至二位“命好福好”的人主持斟酒盛飯,酒斟二巡,飯盛二次量少。
隨意食菜,每碗吃一點。主持人要說些吉利話。出殯時,孝子孝孫要加穿粗麻衣、草鞋、系草繩,持孝杖棍。送葬隊伍,由持引魂竹的引路,此人負責丟引路紙。接著是持旌旗的、抱靈牌的、樂隊、祭軸、花圈、送葬的親朋、靈柩、子孫。
行至村外交通道口處(城市、集鎮走出街口)“謝孝”,由孝子孝婦等跪向送葬的親朋叩首。謝孝後,孝子才孫扶柩至墳前,把草鞋、孝棍、花圈等丟在墳地上,即參加築墳。墳築好後,有喝彩、撒糧米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