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治理示範村鎮申報材料
建立標準
一、示範村的建立標準
1.村黨組織
領導有力。村黨組織班子團結、工作規範,對村級各類組織實現統一領導,黨組織戰鬥堡壘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有效發揮。
2.村民自治依法規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議事形式豐富,村務監督機構普遍建立並依法參與監督,村規民約為廣大村民知曉並認同,能有效調動村民參與自治的積極性。
3.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經常開展群眾性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積極開展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和法治文化活動,能為村民提供便捷的法律基本服務,村“兩委”成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村民法治意識明顯增強。
4.文化道德形成新風。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廣泛開展道德建設實踐活動,建立崇德向善的激勵約束機制,保護和弘揚傳統優秀文化,大力開展移風易俗行動。
5.鄉村發展充滿活力。有明確的發展規劃,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不斷髮展壯大,村民增收渠道多樣,村容村貌整潔美觀,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6.農村社會安定有序。深入開展農村基層綜合治理,各類組織和人士積極參與鄉村建設和治理,矛盾調處機制健全,有效抵制黑惡勢力、封建迷信活動和不良社會風氣,無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越級上訪和非法宗教等活動,村民關係和諧。
二、示範鄉(鎮)的建立標準
1.鄉村治理工作機制健全。落實鄉鎮黨委抓鄉村治理工作的責任,黨委和政府在人力、物力、財力投入方面為鄉村治理工作提供保障,政府治理、社會參與、村民自治良性互動,基本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格局。
2.基層管理服務便捷高效。鄉鎮對農村公共服務事項內容有明確的權責清單,鄉村資源、服務、管理重心有效下移,鄉鎮和村對農民管理和服務職責清晰、有效聯動,能在行政村為農民提供“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
3.農村公共事務監督有效。制定鄉村小微權力責任清單,基本建立農民群眾、村務監督委員會和上級部門等多方監督體系,農村黨務、政務、村務、財務公開制度化和規範化。
鄉村治理示範村鎮申報材料
建立標準
一、示範村的建立標準
1.村黨組織
領導有力。村黨組織班子團結、工作規範,對村級各類組織實現統一領導,黨組織戰鬥堡壘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有效發揮。
2.村民自治依法規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議事形式豐富,村務監督機構普遍建立並依法參與監督,村規民約為廣大村民知曉並認同,能有效調動村民參與自治的積極性。
3.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經常開展群眾性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積極開展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和法治文化活動,能為村民提供便捷的法律基本服務,村“兩委”成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村民法治意識明顯增強。
4.文化道德形成新風。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廣泛開展道德建設實踐活動,建立崇德向善的激勵約束機制,保護和弘揚傳統優秀文化,大力開展移風易俗行動。
5.鄉村發展充滿活力。有明確的發展規劃,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不斷髮展壯大,村民增收渠道多樣,村容村貌整潔美觀,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6.農村社會安定有序。深入開展農村基層綜合治理,各類組織和人士積極參與鄉村建設和治理,矛盾調處機制健全,有效抵制黑惡勢力、封建迷信活動和不良社會風氣,無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越級上訪和非法宗教等活動,村民關係和諧。
二、示範鄉(鎮)的建立標準
1.鄉村治理工作機制健全。落實鄉鎮黨委抓鄉村治理工作的責任,黨委和政府在人力、物力、財力投入方面為鄉村治理工作提供保障,政府治理、社會參與、村民自治良性互動,基本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格局。
2.基層管理服務便捷高效。鄉鎮對農村公共服務事項內容有明確的權責清單,鄉村資源、服務、管理重心有效下移,鄉鎮和村對農民管理和服務職責清晰、有效聯動,能在行政村為農民提供“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
3.農村公共事務監督有效。制定鄉村小微權力責任清單,基本建立農民群眾、村務監督委員會和上級部門等多方監督體系,農村黨務、政務、村務、財務公開制度化和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