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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姚耀1188

    正常,本來就有年限。這一輪到2028年,但十九大報告表示到期後再延長30年。

    1997年8月2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通知》,明確提出第一輪土地承包即將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也就是自1998年新一輪土地承包,一直到2028年。您的“只有10年”,估計就是這個原因。

    十九大提出: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將再往後延長30年。再計算一下,為期15年的第一輪承包和為期30年的第二輪承包,分別是從1983年到1997年、1998年到2027年。此次再延長30年,就意味著下次到期要到2057年。但是,全國不少農民確權登記證還沒切實拿到手,這一輪到2028年的確權沒沒真的到收尾階段,下一輪到2057年的確權年限,肯定不可能現在就顯示在證書上。

  • 2 #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2019年剛拿到土地證就只有10年承包經營權,這合理嗎?

    2019年剛確權的土地,在拿到《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同時,上面的確是標準只有10年的承包經營權的。這是正常的,也是符合《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的。

    中國的二輪土地發包期是30年,是從1997年開始的第二輪土地發包,承包期30年,那麼就是到2027年時二輪土地承包期到期。而土地確權是在2018年進行的,離2027年到期自然還有10年的承包期了。所以說,《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的承包期是10年是很正常的。

    有的人說不是說土地承包期順延30年嗎?的確是二輪土地發包期順延30年,但是不代表二輪土地發包是60年啊。所以,在2027年二輪土地發包到期之後,您只需要去村委會重新籤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更換一個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就可以把耕地承包到2057年了。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 3 # 農人莫小道

    2019年剛拿到的土地證,只有10年的經營承包權,這個合理嗎?

    這個是拿到了第2次經營承包的時間的土地證。因為對於第2期從1988年開始測量和延長的30年,那麼到了2019年已經是第20年了,所發放的證件也只有後面這10年的證件。

    所以在2019年如果才拿到的證件,那麼基本上是屬於第2輪承包制時間的證件。到2028年這個時間就會結束了第2輪的承包責任制。

    2018年再次提出對土地的經營承包權再次延長30年。

    所以對於2018年呢,中央再次提出了對於土地的承包時間,再延長30年。

    大家都知道在2008年底已經完成了全部的測量工作,那麼接下來在註冊登記的情況,會在2028年之前完成。

    那麼到了2028年之後所發放的經營承包權,證書呢,是到2058年的時間了。

    所以大家對於2018年這次確權,已經是明確的知道了,這是延長30年的時間,但是對於所拿到的證書卻只有10年,這個會有很大的疑問

    當然我們這邊已經明確的說明了這個所發放的證書呢,是第2輪承包責任制,經營土地承包權發放的證書,並不是在2018年測量的這一次延長的證書。

    土地是我們農民的依靠,也是我們農民的根,它是有保障我們農民的生活的

    對於土地分配,我們農民使用或者經營承包的時候,國家那是給予了足夠大的希望,希望農民依靠土地能夠過上好生活。

    所以對於近些年來一系列釋出的政策和動向,都是對於我們農民農村的土地,做好足夠的保障,並且希望它能夠長久的執行下去,為我們農民帶來好的收益。

    所以對於目前這種情況,大家不必太過於擔心,畢竟對於三農的發展也已經越來越重視了,將來土地一定是我們農民的依靠,也會使得我們農民依靠土地過上更好的生活。

    因為對於近些年大家都知道,連續釋出了中央1號檔案,都是針對於農民三農方面進行的指導和發展的方向策略方針的指示。

    中央1號檔案,重要指示。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關注中央1號檔案,因為今年的中央1號檔案已經對三農發展作出了重要的指示。

    即使你搬遷戶口到城市裡面,也不能夠以收回農村裡面的經營承包土地存,作為進城落戶的交換條件。

    也就是說這是你的戶口現在搬遷到城市裡面,也不必直接交出這個經營承包土地權,經營承包土地權還是在你的手中。

    在2058年之前,土地經營承包權還是在你的使用名字之下,直到下一次土地劃分分配的政策或者和專案的活動。

    所以針對於農村裡面的各種發展土地的問題,我建議大家多多關注中央1號檔案,因為其中就對農村裡面提出了各種的指示和要求,會使得我們在農村裡面更好的利用這些土地。

  • 4 # 阿洪168

    各個地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上規定的土地承包期限是不同的,阿洪家2018年就已經拿到了土地證,上面規定的土地承包限到2043年12月31日止,有的地區辦理的到2057年。

    那麼2019年剛拿到的土地證就只有10年承包經營權,這合理嗎?

    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只是每個地方操作方式不一樣而已。

    首先,你們村有可能是按二輪承包期限辦理土地確權證。

    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從1997年到2027年共計30年,到你們村開始辦理土地確權時間2017年算到2027年剛好還剩10年承包期限,地方政府辦理土地確權是依據第二輪土地承包關係進行確權的,所以,你拿到土地證上承包期只有十年,是正常的,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其次,十年過後將會重新發放土地證。

    十九大已經明確了,土地承包期將在第二輪承包關係的基礎上再延長30年,說明土地政策是將保持長期穩定不變的,你現在拿到的土地證到2027年到期後,地方政府會統一執行十九大土地延期的決策,重新換髮30年承包期限的土地證,即2027~2057年,多一道手續而已,我們拿到的土地證只是提前延期,其實兩者都一樣,不必擔心,地方政府辦理土地證也得依據中央決策,沒有人和單位有權私自更改土地承包期限的。

  • 5 # 桂農通

    第一,目前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第二輪承包期,確實是到2028年結束。在中國,實行分田到戶後,第一輪的農村土地承包期從1983年前後開始,一直到1997年止,共計承包期15年。

    第二輪土地承包是在第一輪承包期的基礎上再延長30年不變,即從1998年開始,到2028年止。各地承包的起止時間可能略有先後,但大多差不多這個時段。

    因此,題主所說的其實也沒有錯,目前正處於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內,要到2028年結束。從當前算起到2028年,這一輪承包期只剩下10年時間了。

    第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頒證,並不是對二輪承包的推翻與重來。2018年底全國各地基本完成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是對二輪承包土地的進一步確認,賦予法律保護,明確承包農戶的承包權與經營權。

    這次的確權,是以二輪承包為基礎的,並非要撞翻二輪承包的土地關係,確權證上的土地承包期將繼續沿續二輪承包的期限,從目前到2028年還有10年時間是沒有錯的,也是合理合法的。

    第三,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二輪承包期結束後將繼續延包30年。最新修訂、2019年1月1日執行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

    這就意味著,10年後二輪承包期到期後,將繼續延包30年下去不變,至少到2057年,合法承包的農戶都一直擁有原有土地的承包權與經營權。因此,你大不擔心10年後承包期到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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