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使用者5348685827120
-
2 # 使用者2649967055464
倉庫環保消防驗收合格證書
-
3 # 龍王傳說88
1、危險化學品批發企業儲存要求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3),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下稱“ 專用倉庫”)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
(1)專用倉庫經營者需持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是指經規劃部門規劃、安監部門審批、消防部門驗收、具有特別資質證書的倉庫。具體而言,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有兩種:
一種為危險化學品生產者/經營者自有的倉庫, 另一種為專門提供危險化學品倉儲服務的倉庫。但無論哪種情形,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所有人均需持有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自用倉庫,僅需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額外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2)危險化學品按照火災危險性和耐火等級分類入庫
就普通物品的一般儲存規則而言,按照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 中國將倉庫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甲類最高)。而根據倉庫構築件(牆、柱、梁、樓板、屋頂承重構件、疏散樓梯、吊頂)的燃燒效能和耐火極限,中國又將倉庫分為一、二、三、四級耐火等級(一級最高)。火災危險性分類和耐火等級分類兩者間存在一定相關關係,能抵禦火災危險性越高的倉庫耐火等級也要求越高,故實踐中通常只存在 15 種細分倉庫。
危險化學品應按照其理化性質的火災危險性特徵儲存於不低於其火災危險性的相應等級的倉庫中。
此外,視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不同,專用倉庫還需滿足特殊耐火等級的要求。比如,《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 18265-2000)規定,毒害性、腐蝕性危險化學品倉庫的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易燃易爆性危險化學品倉庫的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三級。爆炸品應儲存於一級輕頂耐火建築內,低、中閃點液體、一級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類應儲存於一級耐火建築的倉庫內。
(3) 專用倉庫選址要求
企業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 18265-2000),根據實際需要(諸如大小型別、面積規模),來確定專用倉庫的選址所在。
儘管如此,我們理解,如果經營者租用已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經營範圍帶儲存)的專用倉庫,便可以合理信賴該倉庫的選址已符合要求。
(4)由專業資質人員負責
危險化學品倉庫的保管員應經過崗前和定期培訓,持證上崗。例如,如果倉庫涉及特種裝置(如壓力容器、壓力氣瓶、 壓力管道、 起重機械、專用車輛等),則特種裝置操作員應取得 《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其他從業人員上崗證可由企業自行培訓發放,也可由具備安全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安監部門考核發證。 安全管理人員/企業負責人要求大專以上院校化工專業畢業、2 年以上化工企業從業經歷。
(5) 配備消防安全設施
專用倉庫還需配備相應的消防安全設施。視儲存物品種類的不同,可能需要配備消防水池、自動雨淋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感光感煙探測器、氣體濃度探測器等專業安全設施。
綜上,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需滿足資質、火災危險性和耐火等級、選址、專業人員、安全設施等要求。在實踐中,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多直接租用專用倉庫,並委託專用倉庫出租方的有資質的操作員進行收發貨物管理,即採取倉儲外包的形式儲存危險化學品。
2、危險化學品零售店面儲存要求
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2000),對於零售業務的危險化學品店面,“店面內只許存放民用小包裝的危險化學品,其存放總質量不得超過1噸。零售業務的店面與存放危險化學品的庫房(或罩棚)應有實牆相隔。單一品種存放量不能超過500公斤,總質量不能超過2 噸。”需要提示的是,危險化學品零售店面的經營者同樣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
4 # 使用者2264619810821784
安監部門責令改正-罰款(5-10萬元)-吊銷許可證-吊銷營業執照-追究刑事責任 一般是執行前面兩條。
回覆列表
危險物品儲存保管作業是中國特種作業之一,因此,根據中國目前有關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的有關規定,危險品倉庫管理員應該到有相關培訓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參加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發放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