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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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6155197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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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猜猜我是誰83948546
你這說法就有問題,什麼叫避讓行人,被迎面的機車撞了,明明就是你特麼的把機車撞了好吧,還避讓行人,為什不剎車避讓?剎車停不住吧,開快了吧,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最高時速是城市道路30公里每小時。我給你還原一下現場吧,我猜的啊,你應該是快樂的在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飛馳,對向來了個正常行駛的機車,然後右側路口突然有行人出現,也許是行人要過馬路,也許是要往你前進或相反的方向走,你一看由於速度太快,剎車不一定能足夠的躲避,於是習慣性的丟油門,帶剎車,向右側打方向躲避,然後就把對面的騎機車的人撞翻了。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你是全責,你的行為不屬於緊急避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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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再來一瓶003
正常左轉是沒有這個說法的。因為按照交通法規,車輛行人實行右側通行原則。如你車要左轉,就必須要借對向的車道來通行。如果在借道過程中與對面車道正常行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當是你的責任。但我看你發的圖片並沒有看到有路口以及你車有左轉的狀態,而且道路中間是雙實線。按照規定車輛是不能越過的,應該是不允許轉彎的。但你車在圖片中並沒有越過中心雙實線,還是在你自己的車道內。而對面機車超車時越過了雙實線與你車相撞。所以應當是對方機車責任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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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女
不一定,但最好機動車道邊,才可以的。最需要看誰碰到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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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井程程0705
肯定負責任,不走自己的道。得負全責。。。走右邊的話就是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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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曼婷兒
機車走中間車道被撞了,自己是要負一定責任的,如果機車轉左轉掉頭,已經走到中間車道被撞,這種情況按照轉彎車,讓直行車的原則,一掉他的機車的主要責任,直行車路口未減速,未能確保安全負次,要責任。主要看你們這行駛中具體的走向如何了
你好,機車屬於機動車輛,享受的待遇是一樣的,正常行駛的時候,應該靠公路的右邊行駛,超車的時候可以進入快車道,因為超車必須從前方車輛的左面超車,所以必須進入快車道,才能超越前方的車輛,超車完成後,開啟右邊的轉向燈,靠公路的右側就可以正常行駛了,超車前也應該開啟左邊的轉向燈,給後方的車輛一個訊號,提示你要超越前方的車輛,也就是說機車和汽車一樣,在公路上的權利都是一樣的,路權是一樣的,